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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FC程序中使用调试宏ASSERT()、ASSERT_VALID()、VERIFY()和TRACE()的区别

2013-09-03 15:17 302 查看
其实这篇文章说的很明白了:http://dev.gameres.com/Program/Other/DebugMacro.htm

结论如下:

1、ASSERT()测试它的参数,若参数为0,则中断执行并打印一段说明消息;非0什么事儿都不做。在 Release 版本的程序中它不起任何作用。

2、VERIFY()和 ASSERT()很相似,区别在于在 Release 版本中它仍然有效,但只计算参数值,不输出诊断信息。

ASSERT()使用的时候必须保证参数表达式中不能有函数调用(译者注:ASSERT()宏在 Release 版本中不对表达式求值),因此对于任何有函数调用的参数表达式,应该使用宏 VERIFY(),以保证表达式中的函数调用在 Release 版本中会被正确求值。

3、TRACE()基本上就是函数 printf()的一个复制品,唯一的区别是它把结果输出到调试窗口。在 Release 版本中,它也是无效的。

这三个宏在 Release 版本中都不会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它们是否起作用取决于是否定义了预定义了宏 _DEBUG。这是对 Microsoft Visual C++ 而言,在其它的编译器中可能其它不同的宏。

另外,ASSERT在执行简单验证时很有用,但对于C++对象,特别是由CObject派生的对象,则有更好的方法ASSERT_VALID来实现类似操作。作为一般规则,我们应在开始使用每一个对象之前检查数据讹误。

ASSERT_VALID宏用来在运行时检查一个对象的内部合法性,比如说现在有一个学生对象,我们知道每个学生的年龄一定大于零,若年龄小于零,则该学生对象肯定有问题。事实上,ASSERT_VALID宏就是转化为对象的成员函数AssertValid()的调用,只是这种方法更安全。它的参数是一个对象指针,通过这个指针来调用它的AssertValid()成员函数。与此相配套,每当我们创建从Cobject类继承而来的一个新的类时,我们可以重载该成员函数,以执行特定的合法性检查

ASSERT_VALID强制调用参数对象(必须是CObject或CObject*)的AssertValid函数,该函数实现对象的内部一致性检查,当你创建一个可重用类时,应该重载这个函数(VC中缺省已经重载了该函数),你可以在该函数中进行必要的检查工作。和ASSERT一样,工作在Debug模式下,当表达式为false时,弹出对话框通知。

PS:以上宏只适用于mfc程序中(maybe vc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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