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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设计基本原则

2012-10-27 11:02 281 查看
为了更好的实现面向对象设计的四大优点:易维护性、易扩展性、易复用性和灵活多样性,离不开以下几大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The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简称SRP):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只有佛自己应当担负起公布玄妙秘密的职责。——E.Cobham Brewer,1810-1897

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变化发生时,设计会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破坏。软件设计真正要做的许多内容,就是发现职责并把那些职责相互分离。

二 开放-封闭原则(The Open-Close Principle, 简称OCP):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修改

开放-封闭原则是指软件设计对扩展是开放的,对修改是封闭的,面对需求的变化,最好的作法是对程序的改动是通过增加新代码实现的,而不是更改现有的代码。开发人员应该仅对程序中呈现出频繁变化的那部分做出抽象,对于应用程序中的每个部分都刻意地进行抽象并不是一个好的作法,抽象过犹不及。

三 依赖倒转原则(The 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 简称DIP):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就如电脑的设计中,无论主板、CPU、内存、硬盘都是针对接口设计,如果针对实现设计,内存就要对应到具体的某个品牌的主板,就会出现换内存同时也要换主板的尴尬。所以解释下,依赖倒转原则讲的就是针对接口编程,不要对实现编程。所谓倒转,是指原本存在这样一种事实,在面向过程的开发时,为了使得常用代码可以复用,一般都会把这些代码写成许许多多的函数的程序库,这样在做新项目时,调用低层的函数就可以了,这就叫做高层依赖于低层。但是有的时候,我们发现在做新项目时,业务逻辑的高层模块都是一样的,但客户却希望使用不同的数据库和信息存储方式,此时我们希望能再次利用高层模块,但由于高层模块都是与低层的访问数据库绑定在一起的,就没办法复用这些高层模块了,就好比如果电脑里CPU、内存、硬盘都需要依赖具体的主板,那么主板一坏,所有的部件就都没用了,这显然不合理,反过来讲,内存坏了,也不应该造成其他部件不能用才对。而如果不管高层模块还是低层模块,都依赖于抽象,具体的讲就是接口或者是抽象类,只要接口是稳定的,那么任何一个的更改都不用担心会影响其他的,这样无论高层模块还是低层模块都可以很方便的被复用,这就是所谓的倒转了。

四 里氏代换原则(The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简称LSP):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

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一个父类的话,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而且它察觉不出父类对象和子类对象的区别。也就是说,在软件里面,把父类都替换成它的子类,程序的行为没有任何变化。子类型可以替换掉父类,而且可以在父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从而实现继承复用,开放-封闭才成为可能。

五 接口隔离原则(The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简称ISP)

五大原则中,开放-封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依赖倒转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标志,单一职责原则和里氏替换原则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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