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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徒困境--自私的理性

2008-05-18 11:12 399 查看
小偷甲和乙在偷盗地点被警察抓获,分别关押。每个窃贼必须选择是否承认并指正同伙。如果二人都拒不认罪,将被指控携带武器,入狱1年。如果二人都认罪并指正同伙,将入狱10年。如果一人认罪,另一人不认罪,则鉴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认罪者无罪释放,其同伙将遭到严惩,入狱20年。
于是,小偷甲认真思考了一番:“假定乙认罪了,我不认将判20年,认的话就10年,所以该情况下,认罪划算;如果乙不认罪,我不认,得判1年,认的话就不用判了,所以也还是认罪划算。总之,我应该认罪。”--不考虑二人是否情深义重,不是拍电影。
同样,乙也做了类似得理性分析。结果两人都认罪了,被判入狱10年。不日,二人狱中相见,定当后悔莫及。
结论是:以自我利益为目标的“理性”行为,导致了两个囚犯获得了相对较劣的收益。实际上,不仅仅如此,这一结果给现代社会造成了深远的影响。简单的,如道路拥挤,每人认为在道路本来就拥挤的情况下,自己不走会吃亏,结果路更挤,甚至严重塞车;大一点,如军备竞赛,自然资源的过渡利用等等。
《美丽心灵》里纳什说过,“最好的结果团体中的每一个人,都做对本身和团体最有利的事。"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动机的竞争在某种程度下,是可以促进事物的发展,但发展是以新的事物代替就的事物,而结果往往可能是落的个两败俱伤的下场或者失败的那一方不幸是你。而合作,却往往可能带来双方共赢。相比竞争而言,这绝对是大概率事件。因此,就不难明白,我国目前阶段的对外政策中总是出现“合作共赢,互惠互利”之类的词语了。
为什么要死死抱自己的利益不放呢?殊不知许多事情合作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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