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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式创新的企业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

2016-05-15 10:54 288 查看
猎豹移动CEO傅盛,在混沌研习社的一次演讲中,谈到了一个很有价值的话题,那就是关于颠覆式创新。

傅盛说,颠覆式创新的源头,有两个很重要的点,分别是Think differentThink big

Think different,也就是与众不同地思考,一定要走差异化路线,要想清楚你和对手最大的不同在哪里。比如你的目标是造一辆汽车,那福特可以造,大众也可以造,你凭什么能成功?你一定得想出跟他们不一样的点子。

Think big,就是要有足够大的梦想。这个是颠覆性创新的核心,如果没有一个大的梦想和大的思考模式,那你就很难做到大的颠覆。美国人从来不像我们这样,每天累死累活的,但是最后一看,人家的创新却最多。这不是因为他们聪明,而是美国人的思考模式跟我们不一样,他的事业是全球性的,整个视野和格局都不一样,瞄准了一个更大的市场

首先,
渐进式改良不是颠覆性创新。


比如说,微创新,就是把别人没做好的做好一点,这种事儿就不靠谱,因为你会花非常大的力气,结果竞争对手只要稍微一用力就能赶上来。

举个例子。当初,傅盛曾带着十几个人到珠海改造金山毒霸,把三四百人的研发团队,拆成几十个小组,让每个小组独立面对用户,每周发布一个版本,做了很多改进。可以说,在当时的PC安全领域,这已经算是不小的创新了。但你全力以赴做出来的所谓创新,对手一跟进,两周内就追上来了。而且,人家用户群比你广,跟进又快,你付出那么多的微创新,最后可能让对手成为这个事情的创新者了,最后只能是白费功夫。

所以说,作为创业者,你走渐进式改良这条路,一定行不通。一般来说,渐进式改良是大公司的特权,你一个创业公司也想走这条路,那一定行不通。

其次,你不断给产品加功能,那不叫创新,而且还是做产品的大忌。

大家都看过电影《国产零零柒》吧,里面有个神经病,每天搞科研,研究出一种超级武器叫“要你命3000”。把手榴弹啊毒气啊匕首啊之类的东西,都放在一根竹竿上。是不是挺好笑的?这哪是创新啊,根本就是胡闹嘛。

做产品也是一样,很多人错误地以为,把很多功能加到一个产品上就是创新,那这就大错特错了,这不仅不叫创新,反而会给用户增加认知成本,对他们来说,就变成负担了。所以说,在产品上不断加功能很难实现创新,真正好的创新就是一个最基本的核心点,然后在这个点的基础上不断深入。

第三,长期的小众喜好也不是颠覆式创新。

很多创业者喜欢把特别小众的爱好做成功能,其实这是很难成功的。当然了,有些小众喜好,未来可能会成为大众喜好。你比如说,几年前,用手机上网就是小众喜好,只有少数商务人士才需要,但现在呢?人家已经变成大众喜好了,大爷大妈都需要。你看,像这样的小众喜好,是短期的小众,就值得去挖掘创新。

但长期的小众喜好,就不值得你再去挖掘了。比如,一款手机的设计,非常讲究极致对称这样的美学,这就是个小众喜好。它本质上是在破坏手机的功能。为什么苹果手机只有一个按键呢?因为你任何时候摸到它,都知道摸到的是哪一个键。但要是两边对称时,你就很容易混淆哪个是哪个。

所以说,讲究极致对称的美学,的确会有一部分人喜欢。但前提是,你得保证你的手机功能很牛,要不然就是舍本逐末。

你比如说苹果手机,人家的确很美,但前提是,它的核心功能已经很棒了,美感只不过是附加值。要是手机不好用,即便设计得再美,又有什么用?大家还会这么追捧苹果吗?很显然不会嘛。你看乔布斯当年发布苹果手机的时候,他讲的核心都是打电话、上网、玩游戏,很少会谈到美感这个话题。所以说,你的眼光不能盯在长期的小众喜好上,这样你永远都不会有颠覆式的创新。

最后,傅盛总结说,创业做产品,一定要瞄准未来的大众市场,变化要足够大,未来要足够好,竞争对手要模仿你得非常困难。

说到底,颠覆式创新的本质,不是说提供一个更好的产品和渠道,而是让竞争对手甚至那些领先者,很难去模仿你。如果它要模仿你,就得放弃他的优势。这样,你才算是做到了颠覆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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