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红十字会
前几天,网易公司声明将停止与中国红十字总会的合作,理由是对方不接受网易在线捐赠系统。
通过网易在线捐赠系统,网易在方便网友捐赠的同时,也可对网友捐款总数有明确记录,起到全程监控作用。而网易合作方"中国红十字总会"则不愿意接受此方式。经协调,网易于2008年5月14日22时整停止与"中国红十字总会"通过网易在线捐赠平台的合作,同时启动与廖冰兄人文基金管委会合作。截至 2008年5月14日22时,网易捐赠平台所接受网友捐赠资金将全额转入"中国红十字总会"。2008年5月14日22时起,网易所接受捐赠资金将全额转入廖冰兄人文基金管委会。
天涯论坛上对此事进行了讨论,下面是一些网友留言摘录。
1.
作者:我是天涯老大 回复日期:2008-5-18 17:37:02
请问我在工商银行汇给中国红十字总会的钱怎么查?我到其网站找不着北,想了解是否到帐!另,我短信捐款均未收到回复,是否正常?
2.
作者:_心冷了_ 回复日期:2008-5-18 17:49:35
没法监管,这是很多人不愿捐款的原因。如果改善了善款的监管机制,相信会有更多的人参与进来。说到这里,感到很奇怪,很多事情喊着要与国际接轨,善款的监管为什么不实行与国际接轨?
3.
作者:林飞2000 回复日期:2008-5-18 18:09:31
红十字总会本来可信,但是加上中国两个字。。。只能信30%。
4.
作者:FreeBlueworld 回复日期:2008-5-18 18:29:27
5.中央电视台采访中国红十字会负责人员的时候,问及款项的到达和使用情况,对方居然突然面部和嘴唇抽动,仿佛神经高度紧张一般(相信很多网友在电视上看到了),更奇怪的是,当时捐款仅在红十字会名下已达到数亿,红十字会表示实际到帐只有一千多万,可这时已经是第3天了!!不能理解此中的金融服务效率是怎么回事?!!
作者:手提板砖闯天下 回复日期:2008-5-18 18:37:50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未经批准自2003年至2004年向有关单位收取使用红十字标志挂牌费、管理费80.73万元;2000年至2004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在赈灾物资采购中向供货单位收取"服务费"778.93万元,且未纳入财务账内统一核算,形成账外账;2003年至2004年,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向白血病患者收取"检索相合费"和"管理服务费"81.99万元。(以上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6.
作者:傲扬1638 回复日期:2008-5-18 18:54:44
中国红十字总会是官方的,而别国别地区的红十字会是民间的。
7.
作者:ChemiAndy 回复日期:2008-5-18 19:15:59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200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4年11月至2005年2月,审计署对中国红十字会总会200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所属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训练中心3家单位。
一、基本情况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审计结果表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能够按照要求编制预算,内容基本完整,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中还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经批准收费941.65万元。
2003年至2004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未经批准向有关单位收取使用红十字标志挂牌费、管理费80.73万元;2000年至2004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在赈灾物资采购中向供货单位收取"服务费"778.93万元,且未纳入财务账内统一核算,形成账外账;2003年至2004年,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向白血病患者收取"检索相合费"和"管理服务费"81.99万元。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的通知》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中央和省级两级审批。收费项目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会同计划(物价)部门批准"的规定。
(二)未执行补助地方网络建设项目预算1500万元。
2003年至2004年,财政部安排补助地方网络建设费1500万元,截止2005年初,项目预算没有执行,资金仍滞留在总会本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的规定。
(三)所属单位用彩票公益金购置车辆、列支办公用房租金122.92万元。
2003年至2004年,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将财政部拨付的用于检测项目的彩票公益金购置小轿车、旅行车63.31万元,列支办公用房租金59.61万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的规定。
8.
作者:唐人李白 回复日期:2008-5-18 22:08:34
刚才CCTV-4采访中国红字会的官员,说是明天会带救灾物资去灾区,下一步将会送去价值1300万元的一千多顶帐篷。
有人知道行情么?区区空心钢管和棚布搭起来的帐篷要一万块钱一顶?太离谱了吧?是谁在发国难财!!!
9.
作者:林达的读者 回复日期:2008-5-18 22:11:23
我觉得中国红十字会最大的问题是和政府是一体的。首先慈善捐款如果政府能够支配的话,那么和税收有什么区别?
对于财政部的人来说,肯定已经习惯于将红十字会收到的慈善捐款与其它财政收入统一考虑了。这就会严重影响慈善款的性质以及对后续监督手段的建立,因为在这个前提下,对红十字会监管手段意味着对财政部监管手段,大家用脚后跟想想都能想得到,这样的监管手段有可能建立起来吗?
其二,红十字会的资金执行(不知道是全部还是大部分,但肯定有一部分)是通过中央、省、市、县这样的政府系统进行的,这个系统的许多恶劣的习惯已经很难改变了,大家又想监管他们,有可能吗?
10.
作者:青春狂怒 回复日期:2008-5-18 22:24:00
以后坚决不捐给红10字会.
前两天我们在四川重庆老乡中一共募捐到150万元,因为借用当地红10字的帐号,结果只是简单地告知我们款项已经被汇往绵阳红会了,如何使用,就与我们无关了。
11.
作者:阿格芒 回复日期:2008-5-18 22:37:17
善款层层截留几乎成为习惯。某市红十字会公告中竟然有本次捐款将留下40%用于本市的应急,而捐款者都是为地震灾区而捐款的,这种改变捐款人意志的做法几乎是一种强奸行为。在中国,甚至有5690万的救灾用款到灾民手里最后只有50万的先例,这种到灾民手中只有1%善款的做法让人感到震惊。
12.
作者:hahaxp 回复日期:2008-5-18 23:47:57
《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 红十字会可从自筹捐款总额中提取不超过5%的管理费,用于支付救助活动过程中的行政开支。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