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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马程序员----继承1(覆盖、子类的实例化、抽象类、模板方法)

2015-06-15 09:17 363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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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概述

多个类中存在相同属性和行为时,将这些内容抽取到 单独一个类中,那么多个类无需再定义这些属性和行 为,只要继承单独的那个类即可。

多个类可以称为子类,单独这个类称为父类或者超 类。

子类可以直接访问父类中的非私有的属性和行为。

通过extends 关键字让类与类之间产生继承关系。

class SubDemo extends Demo{}

继承的出现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

继承的出现让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提供了多态的前提。

注意:

千万不要为了获取其他类的功能,简化代码而继承。必须是类与类之间有所属关系( “is a”)才可以继承。(xx1是xx2的一种。)

继承的特点

1、Java只支持单继承,不支持多继承。 (因为多继承容易带来安全隐患。)

(当多个父类中定义了相同的功能,当功能内容不同时,子类对象不确定运行哪一个,java保留了这种机制,并用另一种体现形式来完成表现:多实现。)

class A{
void show(){
System.out.println("a" );
}
}
class B{
void show(){
System.out.println("b" );
}
}
class C extends B,A{
}


如果创建类C的对象,调用show方法就不知道调用类A中的show方法还是类B中的show方法。

2、Java支持多层继承(继承体系)

class A{}
class B extends A{}
class C extends B{}


如何使用一个继承体系中的功能呢?

想要使用体系,先查阅体系父类的描述,因为父类中定义的是该体系中共性功能。

通过了解共性功能,就可以知道该体系的基本功能。那么这个体系已经可以基本使用了。

那么在具体调用时,要创建最子类的对象。为什么呢?

1、因为有可能父类不能创建对象。

2、创建子类对象,可以使用更多的功能,包括基本的,也包括特有的。

简单一句话:查阅父类功能,创建子类对象使用功能。

super关键字

super和this的用法相同

this代表本类应用

super代表父类引用

当子父类出现同名成员时,可以用super进行区分

子类要调用父类构造函数时,可以使用super语 句。

函数覆盖(Override)

子类中出现与父类一模一样的方法时,会出现覆盖操作,也称为重 写或者复写。

父类中的私有方法不可以被覆盖。

在子类覆盖方法中,继续使用被覆盖的方法可以通过super.函数名 获取。

覆盖注意事项:

覆盖时,子类方法权限一定要大于等于父类方法权限 。

静态只能覆盖静态。

覆盖的应用:

当子类需要父类的功能,而功能主体子类有自己特有内容时,可以复写 父类中的方法,这样,即沿袭了父类的功能,又定义了子类特有的内 容。

class Fu{
public void show(){
System.out.println("fu show run" );
}
}
class Zi extends Fu{
public void show(){
System.out.println("zi show run" );
}
}
class ExtendDemo{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Zi z = new Zi();
z.show();
}
}




构造函数

子父类中构造函数的特点:

在子类构造函数执行时,发现父类构造函数也运行了。

原因: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中,第一行有一个默认的隐式语句:super();。

注意:如果使用super(4);语句调用父类的其他构造函数,那么默认的父类构造函数将不会再被调用。

class Fu{
int num ;
Fu(){
num = 10;
System.out.println("A fu run" );
}
Fu( int x){
System.out.println("B fu run..." + x);
}
}
class Zi extends Fu{
Zi(){
//super();//默认调用的就是父类中的空参数的构造函数
System.out.println("C zi run " + num);
}
Zi(int x){
super(4);
System.out.println("D zi run " + x);
}
}
class ExtendDemo{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new Zi();
System.out.println("-------------------" );
new Zi(6);
}
}




子类的实例化过程

子类中所有的构造函数默认都会访问父类中空参数的 构造函数 。

因为每一个构造函数的第一行都有一条默认的语句 super(); 。

子类会具备父类中的数据,所以要先明确父类是如何 对这些数据初始化的。

当父类中没有空参数的构造函数时,子类的构造函数 必须通过 this或者super语句指定要访问的构造函数。

P.S.

1、当父类中没有空参数的构造函数时,子类的构造函数必须通过this或者super语句指定要访问的构造函数。

2、子类构造函数中如果使用this调用了本类构造函数,那么默认的super();就没有了,因为super和this都只能定义在第一行,所以只能有一个。但是可以保证的是,子类中肯定会有其他的构造函数访问父类的构造函数。

3、super语句必须要定义在子类构造函数的第一行!因为父类的初始化动作要先完成。

为什么子类一定要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因为父类中的数据,子类可以直接获取,所以子类对象在建立时,需要先查看父类是如何对这些数据进行初始化。

所以子类在对象初始化时,要先访问一下父类中的构造函数,如果要访问中指定的构造函数,可以通过手动定义super语句的方式来指定。

父类也有父类:object

class Fu{
Fu(){
super();
//调用的是子类的show方法,此时其成员变量 num还未进行显示初始化
show();
return;
}
void show(){
System.out.println("fu show" );
}
}
class Zi extends Fu{
int num = 8;
Zi(){
super();
//通过super初始化父类内容时,子类的成员变量并未显示初始化,等super()父类初始化完毕后,才进行子类的成员变量显示初始化
return;
}
void show(){
System.out.println("zi show..." + num);
}
}
class ExtendDemo{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Zi z = new Zi();
z.show();
}
}




final关键字

final可以修饰类,方法,变量。

final修饰的类不可以被继承。 (为了避免被继承,被子类复写功能。)

final修饰的方法不可以被覆盖。

final修饰的变量是一个常量。只能被赋值一次。 (既可以修饰成员变量,也可以修饰局部变量。

常量的书写规范:所有字母都大写。如果多个单词,用“_”连接。)

内部类只能访问被final修饰的局部变量。

//继承弊端:打破了封装性
class Fu{
void method(){
}
}
class Zi extends Fu{
public static final double PI = 3.14;
void method(){
System.out.println(PI);
}
}
class FinalDemo{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Zi zi = new Zi();
zi.method();
}
}




抽象类

抽象定义:

抽象就是从多个事物中将共性的,本质的内容抽取出来。

例如:狼和狗共性都是犬科,犬科就是抽象出来的概念。

抽象类:

Java中可以定义没有方法体的方法,该方法的具体实现由子类完 成,该方法称为抽象方法,包含抽象方法的类就是抽象类。

抽象方法的由来:

多个对象都具备相同的功能,但是功能具体内容有所不同,那么在 抽取过程中,只抽取了功能定义,并未抽取功能主体,那么只有功 能声明,没有功能主体的方法称为抽象方法。

例如:狼和狗都有吼叫的方法,可是吼叫内容是不一样的。所以抽 象出来的犬科虽然有吼叫功能,但是并不明确吼叫的细节。

抽象类的特点:

1、抽象类和抽象方法必须用abstract关键字来修饰。

2、抽象方法只有方法声明,没有方法体,定义在抽象类中。

格式:修饰符abstract 返回值类型 函数名(参数列表) ;

3、抽象类不可以被实例化,也就是不可以用new创建对象。原因如 下:

抽象类是具体事物抽取出来的,本身是不具体的,没有对应的实 例。例如:犬科是一个抽象的概念,真正存在的是狼和狗。

而且抽象类即使创建了对象,调用抽象方法也没有意义。

4、抽象类通过其子类实例化,而子类需要覆盖掉抽象类中所有的抽象 方法后才可以创建对象,否则该子类也是抽象类。

抽象类和一般类没有太大的不同。

该如何描述事物,就如何描述事物,只不过,该事物出现了一些看不懂的东西。

这些不确定的部分,也是该事物的功能,需要明确出现。但是无法定义主体。

通过抽象方法来表示。

抽象类比一般类多个了抽象函数。就是在类中可以定义抽象方法。

抽象类不可以实例化。

特殊:抽象类中可以不定义抽象方法,这样做仅仅是不让该类建立对象。

练习:

abstract 关键字,和哪些关键字不能共存。

final:被final修饰的类不能有子类。而被abstract修饰的类一定是一个父类。

private: 抽象类中的私有的抽象方法,不被子类所知,就无法被复写。

而抽象方法出现的就是需要被复写。

static:如果static可以修饰抽象方法,那么连对象都省了,直接类名调用就可以了。

可是抽象方法运行没意义。

抽象类中是否有构造函数?

有,抽象类是一个父类,要给子类提供实例的初始化。

/*
假如我们在开发一个系统时需要对员工进行建模,员工包含 3 个属性:
姓名、工号以及工资。经理也是员工,除了含有员工的属性外,另为还有一个
奖金属性。请使用继承的思想设计出员工类和经理类。要求类中提供必要的方
法进行属性访问。

员工类:name id pay

经理类:继承了员工,并有自己特有的bonus。

*/

class Employee
{
private String name;
private String id;
private double pay;

Employee(String name,String id,double pay)
{
this.name = name;
this.id = id;
this.pay = pay;
}

public abstract void work();

}

class Manager extends Employee
{
private int bonus;
Manager(String name,String id,double pay,int bonus)
{
super(name,id,pay);
this.bonus = bonus;
}
public void work()
{
System.out.println("manager work");
}
}

class Pro extends Employee
{
Pro(String name,String id,double pay)
{
super(name,id,pay);
}
public void work()
{
System.out.println("pro work");
}
}

class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ystem.out.println("Hello World!");
}
}


模板方法模式

/*
需求:获取一段程序运行的时间。
原理:获取程序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并相减即可。

获取时间:System.currentTimeMillis();

当代码完成优化后,就可以解决这类问题。

这种方式,模版方法设计模式。

什么是模版方法呢?
在定义功能时,功能的一部分是确定的,但是有一部分是不确定,而确定的部分在使用不确定的部分,
那么这时就将不确定的部分暴露出去。由该类的子类去完成。

*/

abstract class GetTime
{
public final void getTime()
{
long start = System.currentTimeMillis();

runcode();

long end = System.currentTimeMillis();

System.out.println("毫秒:"+(end-start));
}
public abstract void runcode();

}

class SubTime extends GetTime
{

public void runcode()
{

for(int x=0; x<4000; x++)
{
System.out.print(x);
}
}
}

class  TemplateDemo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GetTime gt = new GetTime();
SubTime gt = new SubTime();
gt.getTim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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