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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13:以对象管理资源

2013-12-19 19:43 309 查看
对于这样的一个函数:

void f()

{

    int *pi = create();        //create函数返回一个指向动态分配的整形变量指针

    。。。。。。。。。。

    delete pi;

}

 

        如果中间程序过早出现return语句,那么动态内存没有及时释放掉,产生了内存泄露;右或者是中间程序的语句抛出异常,也不会执行delete语句;再或者delete语句在一个循环或者switch语句中执行了break、continue(只有循环语句)都会跳过delete语句。

       为了确保动态申请的资源总被释放,需要将资源放进对象对,利用对象的构造函数接管这片资源,利用析构函数释放这片资源。于是就有了“智能指针”:类指针对象auto_ptr

void f()

{

    std::auto_pt<int> pi( create() );

    。。。。。。。。。。。

}

       这样pi对象的构造函数里接管了create函数里面分配的动态内存,无论控制流如何退出f函数,都会调用对象的析构函数销毁这片动态内存。

       但是,这里不能让多个auto_ptr同时指向同一个对象。否则会造成未定义行为。于是C++中对其做了限制:若通过copy构造函数或赋值操作符复制它们,它们会变成null,而复制所得的指针将取得资源的唯一拥有权。

 

 

     auto_ptr的替代方案是“引用计数型智能指针”RCSP。即持续追踪共有多少对象指向某个资源,并在无人指向它时自动删除该资源。

        但是在程序设计时最好在哪里申请内存就在哪里释放,因为在用户不知道create函数返回的是动态申请的内存,可能不会使用智能指针等机制确保内存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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