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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逻辑:命题演算(2)真公式的定义 (正在编辑)

2012-10-17 16:14 274 查看
                 



第2节 真公式的定义
 
     命题演算是描述命题逻辑的形式系统。在命题演算中,我们仍然研究命题逻辑公式,同样对公式提出永真、不永真等概念,但不再采用函数论的观点、把公式看成是真值函数,而是采用数理逻辑的一种新观点—形式公理、形式推理、形式定理的观点,在这种观点下,一个公式称为可从另一个公式推出,即指存在某个所谓“形式推理”从后者一步步推出前者,而一个公式所谓是永真的,即它能从几个作为公理中的公式出发形式地推出,等等。新的观点要求我们掌握在讨论各种问题时采用新的方法—形式推理或形式演绎法,这种方法比起我们前面采用的真值表方法,掌握起来要难一些,但是我们必须掌握它,因为它也是学习数理逻辑的基本目的之一。

       描述任何一个形式系统,都要包含3步工作:

          1.     指出这个形式系统的所有组成符号;

          2.     规定由这些符号组成的符号串(string)中哪些是该形式系统的公式;

          3.     从全体公式中,再划分出哪些公式是该形式系统中的永真公式。

        公理系统可有许多不同形式,下面先来介绍我们本书采用的公理系统,然后再介绍一些别的公理系统,并说明选择公理系统的原则。

(一)我们采用的公理系统

     我们采用的公理系统所采用的符号和公式,就是我们上章第二节所介绍的那些,只是把大写拉丁字母X,Y,Z等换成A,B.C等,这是为了与后面第四章谓词演算中使用的符号统一。因此不再在这里重新描述。这个公理系统的全体永真公式是用如下方式从公式中划分出来的: 

      我们指出某些公式是公理,公理是初始永真公式;再规定两个推理模式,用来从公理产生新永真公式的手段;最后肯定,所有永真公式都能由这些方法产生,而不能由这些方法产生的公式都不是永真公式。


【命题演算的公理】

      命题演算 由下列 14条公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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