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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SS和BOSS

2006-10-10 10:05 106 查看
9月20日,商业软件联盟(BSA)在北京举行的媒体说明会上,BSA亚洲软件政策总监吴少雄先生把自己于去年9月写的长篇论文“开源软件和商业软件――对有关问题的深入分析,版权归BSA所有)中的主要论点向媒体记者加以正式说明。
吴少雄指出:“开源与商业软件的不同模式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开发模式、商业模式和授权模式。其中最大的区别体现在授权模式上,即开源软件的源代码是无偿提供给客户的,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允许二次开发、修改、添加而不需要支付费用。从现在和未来趋势看,商业软件和开源软件两种模式并不排斥,而且经常可以看到同时使用开源和商业软件两种模式共存以满足不同的需求。因此客户应根据某种特定环境下的具体需求决定选择开源软件还是商业软件,而不是用“普遍的”真理来考虑两种模式的益处和适用性”。同时,吴少雄特别指出,“政府对开源软件的政策倾斜会影响产业的公平竞争,在一个完全开放的市场,取得成功的一定是最好的产品,政策应允许好的产品通过市场竞争自己筛选出来。如果政府扶植开源软件,相当于承认了开源软件的弱势,如果开源软件和商业软件一样好,为什么需要扶持呢”?他认为:“只有在一个健康、有竞争和多元化的市场环境中,才能最好地实现技术创新”。
根据吴少雄的说法,商业软件与开源软件可以共存,并不相互排斥,因而,可以把“商业与开源软件”视为一个整体,表述为BOSSBussinessand Open Source Software)。大家知道,FOSS是Free and Open Source Software的字头缩写。本文就是研究FOSS与BOSS的相互关系。
事实上,在2001年11月,“FOSS”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率先使用的;而“BOSS”则是根据BSA亚洲软件政策总监吴少雄的怪异说法而被杜撰出来的。FOSS和Free Software及Open Source Software两者分别相比,并不在一个层次上;同样地,BOSS和Bussiness Software及Open Source Software两者分别相比,也并不在一个层次上。FOSS和BOSS两者内部都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因素,但都是客观事物的写照。
当今,开源软件的说法已经使用8年了,它的缺点是非常明显的。开源软件的本质缺陷之一就在于它很容易被商业软件所“混同”。比如,吴少雄的观点。商业软件希望和开源软件拉“近乎”,从而博得人们的同情。把水搅浑了,混水好摸鱼。但是,从FOSS和BOSS更高层面上看问题,情况就不同了。“F”(Free)与“B”(Bussiness)的差异被“突现”出来,不容易被鱼目混珠。FOSS和BOSS的开发模式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社区开发”,后者是“企业开发”。社区开发出来的“软件作品”,必然是松散的、轻耦合、组件化的程序结构;而企业开发的“软件作品”,必然是集中的、紧耦合、整体化的程序架构。这两种“软件作品”在后期修改、维护、升级方面的代价是很不相同的。FOSS看重软件的使用价值,BOSS看重软件的商业价值。这两者怎么能够随便“混同”呢?
吴少雄认为:“政府对开源软件的政策倾斜会影响产业的公平竞争”。政策倾斜就是政策支持的意思。吴少雄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是BSA的高层官员,不该教训别国政府实行什么政策。在我国软件发展政策上,某些政府官员采取“不作为”的策略,往往是个别的。Ubuntu就是献给全人类的礼物,是纯粹的FOSS,而不是BOSS。Ubuntu就是吴少雄理论的一个“反例”。人们懒得与吴少雄之流进行“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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