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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系统与模块的划分原则

2004-12-16 13:58 323 查看
系统功能的划分:
1、支持业务部门或岗位的部分可以称为子系统
2、代替业务岗位的某项职责称为模块
3、单个可独立运行的软件如可执行文件称为子系统,反之称为模块。
4、对末级结点进行适当的功能分解。
5、功能分解最好对应到原子级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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