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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优先级

2018-03-29 07:57 155 查看
文章来自:https://blog.csdn.net/coder_chang/article/details/72777943

一、优先级分类

通常可以将css的优先级由高到低分为6组:第一优先级:无条件优先的属性只需要在属性后面使用!important。它会覆盖页面内任何位置定义的元素样式。ie6不支持该属性。
第二优先级:在html中给元素标签加style,即内联样式。该方法会造成css难以管理,所以不推荐使用。
第三优先级:由一个或多个id选择器来定义。例如,#id{margin:0;}会覆盖.classname{margin:3pxl}
第四优先级:由一个或多个类选择器、属性选择器、伪类选择器定义。如.classname{margin:3px}会覆盖div{margin:6px;}
第五优先级:由一个或多个类型选择器定义。如div{marigin:6px;}覆盖*{margin:10px;}
第六优先级:通配选择器,如*{marigin:6px;}

二、选择器的权重及优先规则

在css中,会根据选择器的特殊性来决定所定义的样式规则的次序,具有更特殊选择器的规则优先于一般选择器的规则。如果两个规则的特殊性相同,那么后定义的规则优先。那么如何计算选择器的特殊性呢?那就要用到选择器的权重计算了。计算规则如下图:


我们把特殊性分为4个等级,每一个等级代表一类选择器,没个等级的值相加得出选择器的权重。4个等级的定义如下:第一等级:代表内联样式,如style="",权值为 1000
第二等级:代表id选择器,如#content,权值为100
第三等级:代表类,伪类和属性选择器,如.content,权值为10
第四等级:代表标签选择器和伪元素选择器,如div p,权值为1
注意:通用选择器(*),子选择器(>),和相邻同胞选择器(+)并不在这个等级中,所以他们的权值为0
如上图,整个选择器表达式的特殊值为113

三、优先级不起作用

如果遇到了似乎没有起作用的css规则,很可能是出现了特殊性冲突。这时可以在选择器中添加他的一个父元素的id,从而提高他的特殊性。如果这能解决问题,就说明样式表中其他地方很可能有更特殊的规则,他覆盖了你的规则。此时需要检查代码,解决特殊性冲突,让代码尽可能的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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