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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关键字Event定义用户自己的事件

2016-04-12 18:04 302 查看
Event 语句     
定义用户自定义的事件。 语法[Public] Event procedurename [(arglist)] 
Event 语句包含下面部分: 部分 描述  Public 可选的。
指定该 Event 在整个工程中都是可见的。缺省情况下 Events 类型是 Public。
应注意,事件只能在所声明的模块中产生。  procedurename 必需的。事件的名称;遵循标准的变量命名约定。 
arglist 参数的语法及语法的各个部分如下: [ByVal | ByRef] varname[( )] [As type]
 部分 描述  ByVal 可选的。表示该参数是按值传递的。  ByRef 可选的。表示该参数是按地址传递的。ByRef 是 Visual Basic 的缺省设置。 
 varname 必需的。代表要传递给过程的参数变量的名称;遵循标准的变量命名约定。 
 type 可选的。指传递给过程的参数的数据类型;可以是 Byte、布尔、Integer、Long、Currency、Single、Double、Decimal(目前尚不支持)、
Date、String(只支持变长)、Object、Variant、用户定义类型或对象类型。  
说明 事件被声明之后,就可以使用 RaiseEvent 语句来产生该事件。如果在标准模块中出现 Event 声明,就会产生语法错误。不能声明带返回值的事件。
在下面的代码段中,给出了声明事件和产生事件的典型事件: '在类模块的模块级中声明一个事件
 Event LogonCompleted (UserName as String)
 Sub   
 RaiseEvent LogonCompleted("AntoineJan")
 End Sub
注意 可以象声明过程的参数一样来声明事件的参数,但有以下不同:
事件不能有带命名参数、Optional 参数、或者 ParamArray 参数。事件没有返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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