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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模式学习心得----开篇

2016-03-18 21:32 337 查看
做了几年的开发工作,还停留在开发工程师的阶段,想着不能一直这样下去,觉得要为自己以后做打算了,开发常规两条路:项目管理,架构师,我选择架构师。之 所以这样选,这是保守的一个选择,用格力的广告“掌握核心科技”,只有掌握了核心技术,核心业务,才能占据主导角色。当然要成为一个合格的架构师,需要学 习的,掌握的东西要非常多,非常全面,也有很多条件,但这是我选架构师的一个最重要条件。既然已经决定了,就要学习自己欠缺的。设计模式就是之一,于是有 了这系列文章,记录学习过程中一些心得和总结。

  [b]一:为什么要用设计模式[/b]

在我进入这家电商前,因为做得都是些小项目,设计模式基本用不上。到现在公司后,还是一样,不是说设计模式没用武之地,而是开发任务重,在一次次修改功能, 增加功能过程中,虽然知道如果这里封装好点,就不用费力维护了。但为了按时完成任务,谁管你维护难不难。结果可想而知。

就是这样设计模式为了系统的可维护性,可扩展,可复用。

  

  二:重新认识面向对象

从宏观层看:面向对象的构建方式更实用软件的变化,把变化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

从微观层看:面向对象更强调对象的责任,新的变化不会影响原对象代码的变动。

对象是什么:1,拥有某种责任的抽象。2,可以被其他对象使用的公共接口。3,拥有属性和方法。

  三:设计原则

1: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实现

  客户(调用方或客户程序)无需知道所使用对象的特定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拥有客户所期望的接口。

2: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和父类的耦合度高;而对象组合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借口,耦合度低。

3:封装变化点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的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外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甚至不需要修改另一侧,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4:模式从重构得来

  设计模式的使用不宜先入为主,一开始就使用设计模式是对设计模式最大的误用。没有一步到位的设计,设计模式不是算法,直接拿来就可以用。敏捷软件开发实践提倡的“refactoring to patterns”(重构与模式)是目前普遍公认的最好的使用设计模式的方法。

  [b]四:更具体的设计原则[/b]

1:单一职责(srp)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他变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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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放封闭原则

  类模块应该是可以扩展的,但是不可以修改(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封闭)。

3:里氏替换原则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他的父类。

4:依赖倒置原则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5:接口隔离原则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于他们不用的方法。

  

  [b]五:模式的分类[/b]

1:创建型,负责对象的创建

2:结构性,处理类与对象的组合。

3:行为型,类与对象交互中的职责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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