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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

2016-03-11 13:30 183 查看
一、离职员工社保、公积金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离职后离厦员工公积金是否可支取?

仅外籍员工离厦时可支取公积金

本市员工(含集体户),户口迁出后可支取公积金

本市员工(含集体户),在厦失业2年后可支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可转移至异地

离职后离厦员工社保是否可转移/未转移是否有影响?

社保只能转,不能支取

在异地已缴交社保后可转移社保关系

转移社保关系,在厦只需开具《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即可,其他手续到异地办理

离厦时可先开具第2条中的两个材料

社保未及时转移或未及时缴交对个人有什么影响?

退休前,社保必须累计缴满15年,退休后才能享受养老金待遇(是累计15年,而不是连续15年)

原则上,退休前社保"缴交越多,缴交越久",退休后享受的养老金待遇越多

每位离职员工情况不同,离职员工A说:“下一家单位规定,转正后起缴交社保,这几个月社保会断掉,有什么影响?”,离职员工B说:“我可能休息一段时间,找到合适工作前,社保会断掉,有什么影响?”

HR回复你:“没办法,每家公司、每人情况都不同,具体问有什么影响,就要看你以后遇到什么问题了。依HR工作经验,"非本市人员购房"、"非本市人员子女入学申请"等情况,需要用到个人社保证明(缴交状态)”

参保人员离厦办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转出手续须知

办理事项:开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到异地后根据异地政策流程办理接续手续即可。

满足一下条件同学,可在厦门任一社保机构自助机直接打印凭证的条件,只需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

非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针对外来身份人员,在厦首次参保时不超过女40岁、男50岁);

2003年7月1日以后首次在厦参保缴费

无个人储蓄性保险(包括外来人员无1999年7月1日前的缴费)

无2010年1月1日前从异地转入的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虽有2010年1月1日之后从异地转入的养老保险但并未和在厦参加的养老保险有重复缴费的情况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必须携带基本材料,到公司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打印凭证

基本材料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保障卡;

养老保险手册和养老保险对账单(本市人员须提供2006年7月份之前的对账单,外来人员须提供2004年7月份之前的对账单)-----针对很早以前就参保的人员。

厦门银联卡

离职证明(辞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离职证明提供复印件,原件审核后保留)

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更多信息

办理的相关规定及时间

参保人员转出社会保险须在用人单位向地税部门申报停保的 次月4日 后的正常工作日前来办理;

如果参保人员在离厦当月办理地税减退,因缴费未到账原因不能立即办理转移手续的,可在离厦前办理委托代办手续。提供委托手续的材料如下: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出示当事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厦门地区银联卡。

办理地点:

吉比特&淘金 湖里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鲁班大厦1楼),电话:5633979

雷霆&飓峰 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B厅(市政务服务中心站)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市政务服务中心);9:00-12:00,13:30-17:00(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

提取公积金办理流程(适用非厦门户口离职员工)

可支取的条件

对象:非厦门户口离厦员工

由公司网上操作,员工无需跑柜台

HR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申报,住房公积金中心收到申请并同意后,由我司缴交的建设银行厦门城建支行最后处理转账。

转账至建行卡的,需1个工作日;转账至其他银行的,需2个工作日,遇到节假日顺延

对象:厦门户籍员工离厦并迁出户口的,需要携带材料到柜台办理

对象:厦门户籍员工离职后2年内未在厦门重新就业的,携带基本材料,柜台办理

户口迁移时支取公积金提供的材料: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才有效(官方取消了这份申请表)

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辞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和公积金中心说明需要原件,给其复印件即可)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厦门银联卡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迁移证明(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原件及复印件(首页+个人页)-针对户口迁出厦门的员工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委托书

《就业失业登记证》(只针对厦门户籍员工离职后2年内未在厦门重新就业的)

公积金转移至异地的员工需要提供的材料: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才有效(官方取消了这份申请表)

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接收证明》

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辞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和公积金中心说明需要原件,给其复印件即可)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委托书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内办理。(咨询电话:12329)

办理地点 :先去厦门公积金管理中心,后去厦门建设银行城建支行:前者在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C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交站),后者在松柏大厦1楼(公交站“屿后南里”附近)。

解说:须先去厦门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再去厦门建设银行城建支行办理。

可见: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

留厦离职员工住房公积金转移新单位流程

对象:留厦就业人员,不分本市、外来员工

提供材料: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转移)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才有效;

本人身份证原件(无需复印件);

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有委托人);

如跨行转移的,需提供新单位的《接收证明》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办理地点:公司缴交公积金银行,厦门建行城建支行(松柏大厦1楼的建行);

注意:办理前,需先了解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账号、开户行等信息;

二、调离本市且户籍迁出

信息来源【http://www.xmgjj.gov.cn/bszn/tqhdsx/tqgjj/201405/t20140516_10089074.htm】

一、申请范围

已办理调动(离职)手续且其户籍已迁出本市的个人。

二、办理场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

地址:

1.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C厅;

2.同安区祥平西路土地大楼一楼公积金窗口。

三、办理要件

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人事部门章);(无需此材料)

2.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3.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提取现金:

①户籍迁移证明;

②调动(离职)证明;

③提取金额需转入本市同名银行卡的,应提供本人的同名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

(2)转移至新工作地公积金中心:

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收证明。

四、办理流程

1.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

2.职工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交工作单位核实并盖章确认;

3.职工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人员审核;

5.职工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的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自动转账至同名银行卡的,由公积金中心通过电子授权指令,将审核提取的金额直接转账到职工本市同名银行卡,职工不需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六、注意事项

1.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需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均应A4纸复印。

七、咨询电话: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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