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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转型对象

2015-09-13 16:36 141 查看


1. 定义

如果B类是A类的子类或间接子类,当用B类创建对象b并将这个对象b的引用赋给A类对象a时,如:

A a;

a = new B();

OR

A a;

B b = new B();

a = b;


则称A类对象a是子类B对象b的上转型对象。


2. 性质

对象b的上转型a的实体是有子类B创建的,但是上转型对象会失去子类B的一些属性和功能。上转型对象具有以下特点:

上转型对象不能操作子类新增加的成员变量,不能使用子类新增的方法。即为较子类B失去一些属性和功能,这些属性和功能是新增的。

上转型对象可以操作子类继承或隐藏的成员变量,也可以使用子类继承的或重写的方法。即为上转型对象可以操纵父类原有的属性和功能,无论这些方法是否被重写。

上转型对象调用方法时,就是调用子类继承和重写过的方法。而不会是新增的方法,也不是父类原有的方法。

可以将对象的上转型对象再强制转换到一个子类对象,强制转换过的对象具有子类所有属性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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