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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模式之六大设计原则

2015-08-11 09:34 344 查看
1,单一职责原则:对于一个类,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2,里氏代换原则:子类必须能够替换掉用它们的父类型;

3,开放-封闭原则:程序的实体对象(模块、类、函数等)应该可以进行扩展,但不应该可以修改;

1),开放封闭原则的两个特性:

a),对于扩展是开放的;

b),对于修改是封闭的;

2),实现开放-封闭的核心思想:

面相抽象编程,而不是面向具体编程。

4,依赖倒转原则:程序的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但两者都应依赖于抽象;抽象应不应该依赖于具体细节,而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表达的意思就是面向对象应该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5,合成/聚合复用原则:尽量不要使用类继承,而尽量使用合成/聚合;

6,迪米特法则:如果两个类之间不必直接通信,则这两个类不应该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日过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中的某一个方法,可以通过第三方来转发这个调用;

迪米特法则思想:强调类之间需要尽量多实现松散耦合。类之间的耦合越弱,越有利于利用复用,一个处在弱耦合的类被修改,不会对有关系的类造成波及,反之则会导致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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