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其它

蓝天碧水中国梦-风电(3)-中国风电发展的趋势和方向

2015-02-27 12:54 288 查看
首先需要声明,本文纯属一个毫无远见和真才实学的小小散户的愚昧见解,仅供参考。

目前,我国累计风电并网装机容量已经达到9637万千瓦,这一规模占全球风电装机总量的26%,是风电领域的世界第一。

1、集中发展阶段

“十一五”期间,风电开发的主要模式为大规模集中开发。

国家发改委于 2008 年提出了按照“建设大基地、融入大电网”的要求,规划建设八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的发展目标。八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分别位于甘肃酒泉、新疆哈密、河北、吉林、内蒙古东部、内蒙古西部、江苏、山东等风能资源丰富的地区。

根据规划,到 2020 年,在配套电网建成的前提下,各风电基地具备总装机 1.4 亿 kW 的潜力。

2、集中和分布式发展阶段

“十二五”期间,规模化和分布式发展相结合成为新的发展模式,在原来大规模集中开发的模式下,风电场建设密集,但绝大部分分布于“三北”(华北、西北、东北)地区,远离东南部电力消费地区,使得风电并网难度较高。

国家能源局提出,未来几年我国的风电发展模式为:“大型风电基地建设为中心,规模化和分布式发展相结合”,即在过去建立大基地融入大电网促进风电规模化发展的基础上,支持资源不太丰富的地区,发展低风速风电场,倡导分散式开发模式。这样能避免风电场的过于集中对电网造成的压力,尤其是在东部建设低风速风电场可以就近为东部电力负荷较大的地区供电,缓解电网输配电压力。

3、风电行业发展方向和趋势

为满足“十二五”规划 1 亿 kW 的风电装机目标,我国确定了三条具体的风

电规划路径,分别为陆上大型基地建设、陆上分散式并网开发、海上风电基地建

设,具体如下:

a. 继续建设陆上大型基地。虽然八大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是我国风电最为集中的地区,但其开发空间仍非常广阔。根据国家《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草案,到 2020 年,八大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的装机容量将超过 1.35 亿 kW,保证我国3,000 多亿千瓦时电能的输出和消纳,实现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的目标。

b. 进行陆上分散式并网开发。山西、辽宁、黑龙江、宁夏等部分地区,风能资源品质和建设条件较好,适宜开发建设中小型风电场。河南、江西、湖南、湖北、安徽、云南、四川、贵州以及其他内陆省份,也有一些资源条件和建设条件较好、适宜进行分散式并网开发的场址。“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在上述地区因地制宜开发建设中小型风电项目。

c. 建设海上风电基地。在江苏、山东、河北、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和海南等沿海区域开发建设海上风电场。到 2015 年底,实现海上风电场装机容量 500 万 kW。

4、海上风电技术已成为重要研发方向

将风电场建在海上,不仅节约了土地资源,同时利用海上得天独厚的风力资源,从而降低风力发电的成本。欧洲许多国家都制订了大规模开发利用海上风力资源的计划,海上风电在未来几年将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目前,海上风电的关键技术和产业化瓶颈在于海上风电机组技术研发和产能,全球海上风电的主要机型有 2.5MW、3MW、3.6MW 以及 5MW。5MW 及 5MW 以上风电机组将是未来海上机组的发展方向。

5、我国风电政策扶植

2010 年开始,我国风电进入规范化发展阶段。我国对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的价格进行分开管理。对于陆上风电,我国采用区域性固定电价制度,按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分四类资源区制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而海上风电将根据建设日程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我国还利用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通过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的方式,资助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定和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勘查、评价和相关信息系统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设备的本地化生产等。其中,贷款贴息方式的贴息年限为 1-3 年,年贴息率最高不超过 3%。

我国在增值税、所得税对风电开发、运营等方面实施税收优惠,覆盖面广。

主要税收优惠包括:对进行风力生产的电力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政策;风电企业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

本文仅用于表达本人经常错误的观点,不构成任何建议。
内容来自用户分享和网络整理,不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如有侵权内容,可联系管理员处理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