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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模式之Prototype(原型模式)对象创建型

2014-05-13 16:08 441 查看
意图
用原型实例指定创建对象的种类,并且通过拷贝这些原型创建新的对象。
适用性

当要实例化的类是在运行时刻指定时,例如,通过动态装载

为了避免创建一个与产品类层次平行的工厂类层次时

当一个类的实例只能有几个不同状态组合中的一种时。建立相应数目的原型并克隆它们可能比每次用合适的状态手工实例化该类更方便一些

注意事项:

1.使用原型模式复制对象不会调用类的构造方法。因为对象的复制是通过调用Object类的clone方法来完成的,它直接在内存中复制数据,因此不会调用到类的构造方法。不但构造方法中的代码不会执行,甚至连访问权限都对原型模式无效。单例模式中,只要将构造方法的访问权限设置为private型,就可以实现单例。但是clone方法直接无视构造方法的权限,所以,单例模式与原型模式是冲突的,在使用时要特别注意。

2.深拷贝与浅拷贝。Object类的clone方法只会拷贝对象中的基本的数据类型(8种基本数据类型byte,char,short,int,long,float,double,boolean),对于数组、容器对象、引用对象等都不会拷贝,这就是浅拷贝。如果要实现深拷贝,必须将原型模式中的数组、容器对象、引用对象等另行拷贝。例如:

public class Prototype implements Cloneable {

private ArrayList list = new ArrayList();

public Prototype clone(){

Prototype prototype = null;

try{

prototype = (Prototype)super.clone();

prototype.list = (ArrayList) this.list.clone();

}catch(CloneNotSupportedException e){

e.printStackTrace();

}

return prototyp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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