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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政府绩效管理的解读(2013-12-13)

2014-05-06 16:29 246 查看
复旦大学公共绩效与信息化研究中心 王建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文中与绩效管理有关的关键词频繁出现:3处绩效、6处考核、10处评价、3处政绩、3处评估。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的阐述中明确要求,“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可见绩效管理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方法,是国家治理不可或缺的手段。按照《决定》的要求,政府绩效管理应该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政府绩效管理要坚持正确政绩导向

  《决定》要求:“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这是健全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举措,更是对经济社会发展认识的重大突破。过去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下,地方政府的政绩主要看以GDP为代表的经济指标,取得显着成效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过度强调规模扩张造成产能过剩,过度干预经济导致了市场资源配置的扭曲,过度重视经济建设忽略了公共服务的职能,过度追求绝对增速引起了公共安全问题的频发。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要靠正确的政绩导向来引导政府行为的转变,这就要求不能单纯以GDP论英雄,政府绩效要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五位一体全面衡量。

  二、政府绩效管理要完善评价机制和内容

  《决定》要求:“改革政绩考核机制,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还特别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这首先要完善政府绩效评价机制和内容。要从注重经济数量和速度向注重增长质量和效益转变,从注重经济发展到注重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发展转变。《决定》对改革中的重要领域提出了绩效管理和考评的要求:对法制建设提出要“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对文化建设提出要“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对医疗体制改革提出要“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这些都要成为政府绩效评价机制的重要组成内容。

  三、政府绩效管理要科学设置指标体系

  科学的绩效指标体系是绩效管理能否发挥正向激励、推动经济社会向前发展的关键。要按照科学发展和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要求,合理确定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和指标权重。首先绩效评价指标侧重点要改变。《决定》要求,“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其次,绩效指标设置要注重差异,增强绩效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特点和管理任务,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绩效标准和考核重点。《决定》明确提出“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四、政府绩效管理要从管理走向治理

  从管理到治理,政府在处理经济社会关系的方式上正发生深刻的变化。政府管理向政府治理模式转型的基本动力来源于政府对于社会公信力提升的追求,来源于对人民满意与认可的追求,这要求让人民监督政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决定》中18处提到“公开”、21处提到“参与”这两个关键词,涉及到改革任务的各个方面和环节。政府绩效管理应适应政府管理向治理转变的要求,建立起内部执行力外部公信力并重的考核评价机制。不再仅仅是政府内部的工作任务布置和考核,要让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参与政府绩效评价,构建一个多方参与,共同推进政府绩效提升的治理机制,综合利用任务目标考核、政府内外部标杆管理、第三方评价等多种方法,使绩效管理和评价方法多元化,

  “到二0二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决定》对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和完成标准,需要进一步细化量化变成各种测量指标,对《决定》的各项要求进行考核评估。改革进军的号角已经吹响,实现伟大的中国梦,绩效管理理应提供最强的管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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