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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向交货和外向交货有什么区别 difference between inbound delivery and outbound delivery

2013-07-26 23:16 926 查看
问:内向交货和外向交货有什么区别?

答:模块用途

经查阅SAP的有关文献,出埠交货(outbound delivery)是用在客户customer与企业company之间的交货单delivery note,而入埠交货(inbound delivery)则是用在供应商vendor与企业之间的交货单delivery note;换言之,出埠交货多用于SD模块,而入埠交货单则用于MM模块。(outbound delivery in SD ; inbound delivery used in MM)

有一个概念必须强调:判断一个交货单到底是出埠还是入埠,其唯一的依据是看交货当事人主体的对应关系,而不是货物的流向,否则顾客退货交货单(customer return delivery note,单据类型LR)也断然不会通过 create outbound delivery VL01N来创建。至于供应商退货交货单 (Return delivery to vendor,单据类型RLL),也只能是inbound delivery范畴。

我们调试Transportation时曾在这个概念性的问题上吃过苦头,所以对这个概念我们自然铭刻不忘。

问:上面仁兄我在问一句:

你所讲的出埠交货(outbound delivery)与入埠交货(inbound delivery)这里的交易是不是--->出埠交货指企业交货给客户是吧,那入埠交货指企业交货给供应商还是供应商交货给企业呢?

如果供应商交货给企业那应该是企业下采购订单的那种了。

如果企业交货给供应商那应该是企业交货于客户那种(等同于出埠交货).供应商与客户应该是两个独立的名词,同一家公司可以是企业的供应商也可以是客户。

答:补充说明

1) 出埠交货既可以是a)企业交货给顾客,常见交货单据类型LF;也可以是b)顾客退货给企业, 常见交货单据类型LR。只要是发生在企业与顾客之间的交货,无论货物流向是“流进”还是“流出”,都是出埠交货;

2) 入埠交货即可以是a)供应商交货给企业,常见MIGO 101收货或者创建入埠交货单据EL;也可以是b)企业向供应商退货,单据类型RLL(似乎RL也可用)。只要是发生在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交货,无论货物流向是“流进”还是“流出”,都是入埠交货。这正是SAP的逻辑。

您的帖子里“同一家公司可以是企业的供应商也可以是客户”,在SAP系统中得有所体现,假入这家公司在系统中同时存在供应商号码M和售达方号码S,那么在供应商主数据的视图Control的字段customer中必须填入S,同时在售达方主数据的视图Control data的字段Vendor中也必须填入M。要不然,RLL交货单是无论如何不可以被创建的。

您的原话“如果企业交货给供应商那应该是企业交货于客户那种(等同于出埠交货)”不能成立,因为创建RL和RLL都必须参照purchase order,事务代码也不是VL01N,而RL或者RLL一旦创建之后,抬头的对方当事人号码是M而不是S。这些现象似乎更加证实了我的说法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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