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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考评增选工作的通知

2013-01-05 21:23 453 查看
http://www.sbsm.gov.cn/article//tzgg/201301/20130100118803.shtml


关于开展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考评增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家测绘地理地理信息局人事司 时间:2013-01-05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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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测人函〔2013〕2号[/alig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测绘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国测人字〔2000〕24号),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考评与增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现将2013年考评与增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均须参加考评。考评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考评合格者方可继续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进行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评结果将确定为不合格。

  1.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或在政治、经济上犯有严重错误;

  2.不能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3.对出现的重大生产技术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4.不重视新技术、新理论的学习和应用,在学术和技术上明显落伍,起不到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作用;

  5.未按规定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继续教育的学时数;

  6.没有按要求发表学术论文;

  7.与申报增选的侯选人比较,在学术、技术水平和培养潜力方面有明显差距。

  二、在考评的同时开展增选工作。申报增选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治学态度严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年龄在40岁以下(截止2012年12月31日)。在专业技术方面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学术水平,近三年曾公开发表或出版代表学术地位和水平的论文、著作。熟悉国际上本学科的发展动向,能对国内本学科的发展起带头作用;

  2.近三年参加过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取得突出成绩;

  3.近三年主持过重大测绘项目或工程,并在技术方面做出较大贡献;

  4.在近三年内创造性地解决生产、科研中的技术难题,且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各单位要从加快实施人才强测战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人才梯队建设的角度,高度重视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考评与增选人选的推荐工作。每单位推荐申报增选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超过3名。

  四、申报材料包括单位公函、《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考评增选汇总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考评表》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申报表》、业绩材料等。

  单位公函请提供申报增选专业技术人员的排序,并注明工作联系人和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等有效联系方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考评增选汇总表》见附件,一式1份。《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考评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申报表》可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www.sbsm.gov.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一式20份,A4纸双面打印,左上角装订(不要加封面和胶印)。业绩材料主要为论文、论著、技术设计方案、获奖情况、完成主要业绩成果等的复印件,一式2份,每份不超过30页,其中,参加考评的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提供近两年的业绩材料;申报增选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近三年的业绩材料。业绩材料中获奖情况要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的论文要附刊物封面和目录复印件;技术水平和项目效益评价应出具专家评审意见及验收报告等。

  以上材料请严格按要求整理,并于2013年2月5日前报至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司,逾期不予受理。《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考评增选汇总表》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yangp@sbsm.gov.cn。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司联系方式:杨娉(010)63882003/13811577336。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100830)。

  附件: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考评增选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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