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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永中为何注定以失败而告终?

2011-08-04 04:52 218 查看
在本文中,所谓“新永中‘的称谓是用来指称由方存好与唐敏“私生”的无锡永中软件有限公司,该公司由自然人控股合伙企业“精心演变”而来。为什么新永中“注定”(即由外在客观条件所预先决定)以失败而告终呢?这是什么道理?

2008年3月11日,无锡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与百慕大永中科技(EvermoreSoftware,Ltd.)签订“重组协议”(简称“3.11合营协议”),确认了无锡永中科技公司是中外合营企业,不仅仅是合资企业,保证按照此协议修改“合营章程”以及“合营合同”(见“重组协议”的3.1.1条款)。应该认为,在无锡永中科技公司的发展历史上,此资产“重组协议”具有发展里程碑的重大意义。2008年9月2日,无锡永中科技公司的中方股东委派方存好出任永中科技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从此,永中科技公司的发展翻开了新的一页,也可称之为“方存好时代”。
方存好是何许人?根据有关资料(方存好个人提供):“方存好,男,1976年4月生,安徽寿县人,2004年3月参加工作,1998年4月入党,清华大学工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现任无锡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兼永中科技董事长。”这是白纸黑字,大概不会有错吧?这就是说,年仅32岁的“小毛头”方存好就当上了无锡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兼永中科技的董事长。可谓“年轻得志”也。我们要问,“无锡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兼永中科技的董事长”是个什么性质的职务?简而言指,方存好是作为无锡新区管委会的一名政工干部、同时兼任永中科技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职务,目的原本是加强党对企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由此可见,方存好头上的政治光环确实非常耀眼。
坦率地说,30来岁的理学博士,我见过不少(也教过他们),但是,对于工学博士,我很少与他们打过“交道”。在我看来,30来岁的博士来到这个社会上,走上工作岗位,仍然需要继续学习,学习社会,学习历史,学习做人(即学会尊重别人)。我认为,方存好就不是这样的人(他也不想这样做人)。方存好来到永中科技究竟想干些什么呢?他以具有十年党龄的年轻政工干部自居,傲视一切,想搞一个“新永中”,以便更加“出人头地”。2009年11月27日,方存好伙同唐敏设立了永中软件(即“新永中”),非法掏空“老永中”,同年12月23日,方存好接替唐敏出任“新永中”的董事长。2010年2月10日,方存好利用自己手中的“公权”和“关系”,对“老永中“的软件架构师曹参实行“出入境管制”,同时,对曹参在无锡的住所实行“停水停电”,这是打击与摧残外方股东的代表人的实际行动(中外无异于对其实行“人身迫害”)。十分明显的是,这是严重违反上述中外双方股东签订的“3.11合营协议”的违约(或毁约)行为。
马克思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大意是:“人是其社会关系的总合。”企业如人,也是其社会关系的总合。方存好是否想过,“新永中”能否真正拥有“老永中”的所有“社会关系”(包括其“无形资产”)?特别是,“新永中”能否拥有“老永中”的“北京关系”,或者“海外关系”?“老永中”的光辉能否把“新永中”照亮?方存好是否认真想过,自己头上的“政工干部”光环是否能够永远闪亮?
总之,“新永中”的领头人(即方存好本人),阅历太浅,学识浅薄,而且狂妄自大,不学无术,难当大任。特别应该指出的是,现在已经进入海峡两岸的ECFA时代,方存好在永中科技任职期间的所作所为,完全与时代发展的潮流背道而驰,由此可见,“新永中”是直接违反ECFA协议精神的怪物,必然注定以失败而告终。
说明:我们国家基层组织的领导权(即国家政权的基础)应当交给德才兼备之人。总之,永中科技从辉煌走向破产(即被方存好之流搞跨的)的实际经历,留给我们的教训实在太深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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