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其它

向淘宝学运营:移动MM速长成

2010-09-15 14:45 274 查看
移动MM是一个虚拟化物品大卖场,在这里,音乐、游戏、软件、主题等等好玩又好用的东东应有尽有。如此好玩的东东如何被广大用户所认可,进入寻常百姓家呢?

试看App store,超过10万名的开发者为App store提供了超过超过6.5万种应用程序,2009年的下载超过30亿次。同模式的移动MM前景之广泛不容置疑,但不能采取苹果近乎自然发展的运营方式。这是因为虽然模式相同,甚至分成比例也同为3:7开,移动MM与App store的运营环境却有着实实在在的不同。
首先,苹果公司已售出了超过4000万部能够运行App Store中应用程序的设备,虽然数量不及中国移动5亿客户的十分之一,但是苹果的OS操作系统是一个完完全全封闭的系统,除了少量的发烧级客户可完成破解,绝大多数的普通用户只能通过App store下载应用;其次,受限于手机屏幕,不管是App store还是移动MM的客户端每屏只能展现十个左右的应用,数以万计的更多应用湮没在了之后,尽管通过搜索功能可以搜出,但是又有哪个用户明确的知道自己想要的程序名称呢?这种情况下,大家都想到了通过PC下载应用,然后同步到手机的方式,这就是不同点之二:苹果提供了一个强大的用iPhone 和iTunes构成的从业务应用到终端平台的整体体系,iTunes提供了非常友好便捷的用户使用界面,而中国移动面对的是五花八门的终端和五花八门的手机同步软件,即使所有的客户有本事从MM web网站上下载到应用,也未必有能力装到自己的手机上。
想想也确实如此,如同一间大房子,房子内的物品琳琅满目,而房子外面的顾客却只能从房子唯一的一扇窗子看到众多物品的一角。销售人员站在房子外面再卖力的吆喝,再宣传房子里面的东西有多好多好,大部分顾客的心里也是犹犹豫豫的。如果变成超市的方式,超市的促销员能直接向顾客推荐产品,顾客也能亲眼看到,那效果就大不同了。
淘宝即是如此。淘宝发展迅猛,俨然占据了国内网上购物半壁江山,虽然淘宝之与移动一个卖实物、一个是虚拟数字产品,但本质上都是一个网上商城,可谓是系出同门。要说最大的差异,则在于与商户或者程序提供方的合作模式。淘宝玩的是C2C或B2C,仅提供交易平台和展示渠道,营销工作由卖家自己负责,淘宝不收取费用。在移动MM,以个人开发者为例,中国移动委托第三方公司与个人进行签约结算,每售出一个应用,结算给开发者实际应用销售收入的70%,由移动公司负责产品的推广,而开发者仅需将程序开发和上传。这样来做,对开发者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开发者只需埋头钻研客户需求,开发出更好的应用,而不用再去费心什么营销、下载、安装、收费等等问题,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出现了上文所说的移动营业人员站在了房子外面大声吆喝而顾客不知道葫芦里面到底卖的什么药的局面。
  改变这种情况,不妨借鉴点淘宝模式:引入“店铺”的角色,营销交给店铺负责,程序开发者上传了应用后,店铺老板将各种应用分类聚合到各种特色“店铺”,将移动商城变成购物一条街,街两边各种店铺林立,客户可以到店铺里来走走看看,店铺老板也可以跑到其他地方去拉拉顾客,比如在各类的网站和论坛做个广告链,在飞信群、QQ群发发广告什么的。这样一来给MM多开了几扇窗,二来店铺老板可以亲自教会应用下载者如何将应用下载并安装到手机。移动让出了一部分分成利润换来了无数勤劳的分销商,客户获得了点对点的使用指导,应用开发者获得了收益,真正皆大欢喜。

愿移动小女MM,生的秀外慧中,更愿她早日长成,极善音乐、游戏、软件、主题等应用,到时候百姓家的手机自然是少她不能。
内容来自用户分享和网络整理,不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如有侵权内容,可联系管理员处理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标签: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