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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因素(或者是指标)评价或者考核

2009-10-11 08:54 253 查看
考核的对象称为“对象”,考核对象的因素称为"指标",各个对象的所有指标总和称为该对象的指标体系:

1、建立对象的指标体系。

2、设置计分规则,用于指标体系中的各个指标算分的算法。

3、根据2的计分规则和1的指标体系,算出对象的各个指标值。

(由于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不一样,所以还应该将各个指标值乘以某一个系数值)

4、根据所有能影响对象的因素及其企业的实际情况再根据某个算法算出所有的各个对象的系数值。

5、各个对象值再乘以对象系数值得到该对象的各个指标的实际值。

6、所有的对象的各个指标的实际值相加为各个对象的系统计算值。

7、根据对象的其他情况,算出影响对象的其他值称为其他加减分

8、各个对象的系统计算值加上其他加减分为最终得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央企负责人业绩考核)

例子:

各个央企的指标一般有两个基本指标(几乎所有的央企的基本指标都相同)和两个分类指标(分类指标是根据不同类型的央企给出不同的考核指标)。

央企中的企业的经验难道系数的因素都相同,经营难度系数的因素为净资产收益率、年末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等,各个因素有自己的一个系数,幂等,以及各个央企的这些因素的值,根据一定的算法算出各个央企的经营难度系数值。

各个企业的各个指标根据一定的算法算出这些指标应得的分数值,然后再乘以经营难度系数值为系统计算得分,系统计算得分再加上其他调整因素值为最终得分。

最后根据最终得分可以进行排序评出各个央企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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