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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软件:立法亦或技术清除?

2009-02-12 22:58 239 查看
经济观察网讯 国互联网协会负责人3月28日表示,将于4月或5月期间向社会公布一批恶意软件及其制造者名单,目前包括一些国际知名厂商在内的网络公司或软件公司正在对各自旗下被举报产品进行改进。

当前恶意软件已经形成了产业链。在巨大的利益下,有人出钱下单,有人负责制作,有人负责传播扩散。在经历了2006年连续多场激烈的司法诉讼和商业口水战后,恶意软件的整治问题终于在2007年被提上了历史日程。

提案

在结束不久的两会期间,民建中央企业委员会IT小组秘书长何春潮向本报透露,民建界在此次全国政协会议期间,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制定《恶意软件惩治办法》的提案,并已经被大会受理。

2006年末中国互联网协会的定义认为,恶意软件是指在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在用户计算机等终端上安装和运行侵害用户权益的软件。该定义包含流氓软件、间谍软件、广告软件等,但不包括病毒。江民反病毒中心公布的监测报告显示,2007年2月份我国计算机用户感染广告程序的比例达到40%。

何春潮说,核心的一点是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与中国软件协会等相关行业组织组建“中国恶意软件应急处理中心”。中心作为常设机构,协助监管机构和司法部门开展打击恶意软件的工作。

2006年底,国内最先打出“反流氓软件”口号的奇虎公司(360安全卫士软件的制作者)先后遭到雅虎中国、CNNIC等公司的诉讼。理由是奇虎公司在反流氓软件过程中,伤害了上述两家公司的名誉。在遭到败诉后,奇虎公司对媒体表示,相关法律缺位是他们败诉的主要原因。

类似的例子还包括,知名杀毒软件公司瑞星在推出专门查杀恶意软件的程序后不久,即被迫与一些厂商达成妥协,将查杀范围限制在恶意软件的某版本。江民、金山等杀毒软件公司也因为反恶意软件的行为接到了律师函。同时,互联网民组成反流氓软件联盟,连续对6家互联网企业发起诉讼,但在举证环节面临巨大的困难。

影响

据McAfee Avert Labs的研究人员预测,2007年互联网的主要安全威胁将是团伙犯罪分子为获取金钱而制作的越来越多的恶意软件。

奇虎公司董事长周鸿祎认为,短期内对恶意软件的立法更多只能起到舆论监督、正本清源的作用,要立刻对计算机用户有所帮助,还应采取技术手段和市场思维。

3月下旬,奇虎公司宣布360安全软件改版。从前被直呼流氓软件的那些查杀对象在新版中改称恶意软件,并且,360软件现在变成了一种卸载工具,提供对哪些软件的下载功能由网民投票决定。

“这样做不是在规避法律风险,而是找到了继续反流氓软件的长久之道”,周鸿祎说,“我们不再去分辨软件的好坏,只是提供一个工具,帮助老百姓把软件从家里清除出去——每个人的机器属于个人,他有自己用什么软件,不用什么软件的权利。”

周鸿祎说,作为一个技术提供者,他对恶意软件立法问题采取一个“支持,但不依赖”的态度。因为“制定标准,标准可能会过时。制定清单,清单可能会成为笑柄。”“机构自律我觉得也没什么效果,(反恶意软件)一定要有人站在第一线。”

“对技术伤害,还是要用技术手段来治理。”周鸿祎说,近期他跟信息产业部开会,提到很难界定什么是流氓软件。因为软件是个活的东西,一夜之间可能就自动升级,变了另外一个版本。这样从司法角度就很难界定。但“老百姓手里没有一定的技术手段,光是坐而论道让流氓软件继续生存也不行。”

春节前,奇虎联合新浪等媒体进行了网上共投,网民的意见大致被归纳为两点:对流氓软件要继续斗争,但具体判断谁是流氓软件应由网民自己决定。

“提供卸载工具是最公平的,是不是流氓软件这争论不重要,也不在于有哪个机构认证。如果网民要卸载,他肯定是不喜欢这个软件。”周鸿祎说,“我们并不是放弃与流氓软件的斗争,我们是把它变成一场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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