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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2008-02-03 03:50 435 查看
2008年1月1日,国家新劳动法开始实施。单从内容上讲,劳动法本次修改的原意是保护劳动人民的。但是,在中国这样的环境里,它的实施真的给劳动者带来多大的利益?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首先是IT龙头华为为规避新劳动法对工龄的保护,弄了一个7000员工辞职再争岗,用10个亿买断了他们的工龄。这在深圳已经算是很人性化的处理方式了,毕竟它给了员工相当丰厚的补贴,属于你情我愿。更多的企业,则采取了更直接的抵触方式,从工其它方面减少员的福利,以求达到心理平衡。
我们公司也不例外。原来每年春节公司放14天假,其中3天为国家规则假期,公司额外提供5天带薪假,外加两个周末,其它的调休。这让我们觉得公司有很好的福利,经常跟朋友谈起,我们还引以为豪。但是今年公司突然宣布春节假期改为10天,其中只放国家规定的3天,不提供带薪假,而是强制员工申请3天的年休假(新劳动法规定每年有5天,原来公司也有年休假,按工龄算的,我也有5天),所以过完春节,员工就只剩2天年休假了。消息公布后,部门员工都很气愤,怨言满天,想找公司讨个说法。公司的姿态则是“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即按照新劳动法不需要再提供其它的带薪假期了。
最后大家变得很无耐,有同事哀叹:风雪无情,公司更无情!还有人在祈祷:不要再改劳动法了,再改连3天假都没有了。我去找领导反映,她说她也询问了很多其它朋友的公司,今年都改了,有时只放7天(带两个周末),有的甚至只放3天,放15天假的好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可能这就是劳动法实施一个月,对员工最直接的影响吧。
员工对于企业,永远是一个弱势群体,但却是企业的生命。企业要发展,要壮大,还得靠员工。而要留住现有员工,吸引新的员工,就必须先让员工对企业有归属感。没有归属感,员工谈何与企业一起成长,为企业鞠躬尽瘁?
不明白,一个企业,可以用3天的假期来收买几百个员工的心,却选择以另外一种方式去拉大员工与企业之间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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