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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媒体到底受不受《规定》监管?

2019-01-21 13:48 2875 查看

作者 李伟欣

来源 耳朵财经

 

1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称《管理规定》),并将于2月15日起正式施行。从其命名来看,《管理规定》明确指向区块链。

19日晚7:30,中关村区块链产业联盟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杨锦炎博士在线上进行了一场政策解读分享会。这场线上分享会紧紧围绕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管理规定》进行。在线上分享会上,杨锦炎按照五个部分对《管理规定》进行解读,层次清晰,并对“哪些区块链业务纳入监管范围”进行了重点解读。

根据《管理规定》第二条,区块链信息服务,是指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向社会公众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或者节点,以及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提供技术支持的机构或者组织;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是指使用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

在线上分享会上,杨锦炎解读说,受《管理规定》监管的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既包括主体,也包括节点;既包括了信息内容的提供方,也包括了为内容服务者提供区块链技术支持的技术方。

《管理规定》的颁布,使合规经营成为区块链行业的核心的要素,区块链行业野蛮生长的模式即将结束。

当然,不是所有的信息服务提供者都受这一《管理规定》的监管。这里有一个大前提——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

想必解读到这里,一大批区块链行业媒体将松掉一口气。很多区块链行业媒体虽然通过互联网站或者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呈现信息,但是,他们并不是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基于“传统”的互联网技术。大前提已经不存在,那么,即使符合后面要求,这些区块链行业媒体也将无需接受《管理规定》的监管,只需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不过,话虽然是这样说。但是,目前有一个比较模糊的问题值得思考。“区块链技术”到底是什么呢?“基于区块链技术”怎么界定呢?这个问题在《管理规定》中并没有做明确的界定,这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造成一些难以适从之处。在线上分享会上,杨锦炎博士期待有关部门能出台更详尽的实施细则将模糊地带予以明确,增加《管理规定》的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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