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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核心技术:第四章 对象与类

2017-09-30 15:16 239 查看
既然是专业的,就要有专业的样子

4.1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概述

面向过程是先设计一系列的算法,然后根据算法再设计数据结构

4.1.1 类

类(class)、构造(construct)、实例(instance),这里的实例应该就是对象

实例中的数据称为实例域(instance field),函数称为方法(method)

实例域的集合叫做状态

封装的本意是不让方法去直接访问其他的实例域,而是通过方法进行交互。

4.1.2 对象

三个特征:行为(方法)、状态(实例域)、标识(区别,引用)

状态影响行为,行为影响状态

4.1.4 类之间的关系

依赖(uses-a):A用过B,所以A依赖于B,减少依赖,也就是减少耦合

聚合(has-a):A拥有B

继承(is-a)

4.2 预定义类

4.2.1 对象与对象变量

引用=new Object();//通常,希望构造的对象可以多次使用

对象与对象变量是不同的

4.2.3 更改器与访问器

更改器会改变对象的状态

访问器是返回一个更改了状态的新对象

4.3 用户自定义类

一个文件中只能有一个公有(public)类,可以有多个非公有类

文件名需与公有(public)类名相同

编译的时候,会编译出对应数量的class文件

4.3.5 隐式参数与显式参数

类中的方法通常有两种参数,隐式(implicit)参数属于调用者;显式(explicit)参数属于给出的条件

getName属于访问器??感觉不应该是。果然,引用的话,是需要clone的。

但是clone也有问题啊,java是浅克隆吧


4.3.7 基于类的访问权限

Class A中可以访问a对象的私有成员

getOtherName(A a){

return a.name;//这倒是很少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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