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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编码规范,让你的代码赏心悦目--类

2017-09-11 21:28 169 查看
类的组织

类应该从一组变量列表开始,如果有公共静态常量,应该先出现。然后是私有静态变量,以及私有实体变量。很少会有公共变量。
公共函数应跟在变量列表之后。我们喜欢把由某个公共函数调用的私有工具函数紧随在公共函数后面。这符合自顶向下原则;

类应该短小

类越短小越好!
函数一般计算代码行数。对于类,采用不同的衡量方法。计算权责!
类的名称应当描述其权责。类的命名是帮助判断类的长度的第一个手段;如果无法为某个类命以精确的名称,这个类大概就太长了;类名越含混,该类越有可能拥有过多权责;

单一权责原则
系统应该由许多短小的类而不是少量巨大的类组成。每个小类封装一个权责,只有一个修改的原因(并非单一职责,还可以再次分权,个人理解~~~勿喷~),并与少数其他类一起协同达成期望的系统行为;

内聚

类应该只有少量实体变量。类中的每个方法都应该操作一个或多个这种变量。通常,方法操作的变量越多,就越黏聚到类上。
内聚性高,意味着类中的方法和变量互相依赖,互相结合成一个逻辑整体;

保持内聚性就会得到许多短小的类
将较大的函数切割为小函数,而该小函数使用了大函数的4个变量,不需要将这些变量以参数传递到新函数中,可以将4个变量提升为类的实体变量。这样这个小函数不需要传递任何参数。但这也丧失了内聚性。因为堆积越来越多只为允许少量函数共享而存在的实体变量。所以,当类丧失了内聚性,就拆分他;
将大函数拆分为许多小函数,往往就是将类拆分为多个小类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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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java 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