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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cle EBS 公司间往来的解决方案

2016-06-12 20:17 357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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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楼听雨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3f6a6b290102vfz7.html

由于111集团公司,存在这样一种业务:222营业处接收销售订单后,从333公司发货给客户,但是从客户处收款的是222营业处。

 

对于这样一种业务,我们有以下三种解决方案。

方案一

> 利用Oracle APPLICATION之间相互集成的关系,通过库存管理系统和订单分录管理系统的公司间开票功能来实现内部往来的核算。

>  对于222营业处而言,设置333有限公司为供应商,在供应商地点层的应付帐款科目中设置负债科目为“内部往来-----333公司。

>  对于333有限公司而言,设置222营业处为客户,并对其定义虚拟销售代表,该销售代表对应的应收款科目为“内部往来-----222营业处”



>  营业部在系统中输入销售订单,然后由计划部从333有限公司仓库发放销售订单并进行发运交货确认后,在222营业处OM系统中提交请求“应收 款接口”,输入参数“事务处理来源:销售订单导入”运行完成后,系统自动将销售订单中期间,客户,ITEM信息及金额,税和运费等信息导入AR的 INTERFACE中。

>  222营业处会计部门在应收款管理系统中查看接口表中的内容,提交运行请求“自动开票主程序”,事务处理来源为“销售订单导入”,系统自动把INTERFACE中的事务处理信息转成发票。会计分录为:

222营业处, 

DR:应收帐款

CR:营业收入----某产品

>  在库存管理系统中提交请求“创建公司间AR发票”“创建公司间AP发票”。

> 333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在应收款管理系统中查看接口表中的内容,提交运行请求“自动开票主程序”,发票来源为“公司间”。通过设置自动会计规则定义应收帐款主科目和子科目分别来源于“销售代表”,从而间接来源于客户(222营业处),系统产生公司间往来分录:

333有限公司:

DR:内部往来-----222营业处

CR:营业收入

>  222营业处会计部门在应付款管理系统中提交请求“应付款发票导入”,发票来源为“公司间”,通过应付款管理系统产生公司间往来分录:

222营业处 ,

DR:采购支出

CR:内部往来-----333

方案二

>  利用Oracle APPLICATION之间相互集成的关系,通过库存管理系统组织间转移功能来实现内部往来的核算。

>  222营业部在系统中输入销售订单后,如果计划部安排的发货公司是333有限公司,则由333有限公司在系统中做“组织间转移”,把货物从333有限公司的仓库在系统内虚拟的转到222营业处。这样在INV中将产生这样一笔凭证:

222营业处,DR:库存

CR:内部往来-----333公司

333有限公司,

DR:内部往来-----222营业处

CR:库存

>  然后由222营业处从本公司仓库中发放销售订单并进行发运交货确认后,在系统中提交请求“应收款接口”,输入参数:发票来源为“销售订单导 入”完成后,系统自动将销售订单中包含的有关会计期间信息,客户信息,ITEM信息,金额,税额以及运费等信息导入222营业处AR的INTERFACE 中。

>  222营业处会计部门在应收款管理系统中查看接口表中的内容,提交运行请求“自动开票主程序”,发票来源为“销售订单导入”,系统自动把INTERFACE中的事务处理信息转成发票。

>  222营业处会计部门在事务处理汇总窗口中查看修改发票的信息。

>  222营业处收入在发票导入时一次性确认,并同时记录应收款的债权。则222营业处产生的会计分录为:

DR:应收帐款

CR:营业收入----某产品

方案三

>  各家公司分别独立处理本公司业务,通过总帐管理系统来核算公司间往来的债权债务关系。

>  营业部在系统中输入销售订单,然后由计划部从333有限公司仓库发放销售订单并进行发运交货确认后,在222营业处OM系统中提交请求“应收 款接口”,输入参数“事务处理来源:销售订单导入”运行完成后,系统自动将销售订单中期间,客户,ITEM信息及金额,税和运费等信息导入AR的 INTERFACE中。

>  222营业处会计部门在应收款管理系统中查看接口表中的内容,提交运行请求“自动开票主程序”,事务处理来源为“销售订单导入”,系统自动把INTERFACE中的事务处理信息转成发票。会计分录为:

222营业处, DR:应收帐款

CR:营业收入----某产品

>  222营业处会计部门在总帐中输入公司间事务处理,产生公司间往来凭证。

222营业处,DR:采购支出

CR:内部往来-----333公司

333有限公司:

DR:内部往来-----222营业处

CR:营业收入-某产品

 

利弊分析

>  以上三个方案都可以满足业务的需要,但是在不同的方案中有着不同的侧重点。

>  方案一是最标准,最完善的做法,充分的利用了系统的功能,保证了财务和实物管理流程的连贯性和完整性,通过OM,INV和AR的集成,构成了 一个完整的销售,发货,开票流程。但是方案也是最烦琐,工作量和操作难度最大的办法,要求财务/仓管/计划部和营业部进行紧密的协调和配合。

>  方案三是最简单,最直接的做法,对于公司间往来的核算只涉及两家公司的财务部门,而不需要对仓管/计划部等其他部门提出特别的要求,而方案二的操作难度和管理效果则界于方案一和方案三之间。

>  从系统功能实现上的要求和前提上讲,方案一要求在汕头营业处输入完整直接的价目表。方案二则要求库存的所有涉及到的ITEM都分别输入了成本,这样转仓才能计算出组织间转移的金额,而方案三则除公司间往来发送日期需维护外没有任何附加的条件。

>  总体上来讲,在目前阶段,我们建议采用第三个方案,有利于实现在系统内方便快捷的进行日常业务的操作。在后续的阶段,根据客户对系统掌握的熟练程度和管理改进的情况,逐步考虑向第一种方案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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