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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介绍java中的子类与继承

2015-11-17 17:41 190 查看
说到java中类与继承

第一个点就子类的继承性

1.子类与父类在同一包中的继承性

子类自然继承父类中非private成员变量(四种权限:public protected 友好访问权限  private),非private的方法作为自己的方法,其中的访问权限不变

2.子类与父类不在同一包中的继承性

父类中的private和友好权限的成员变量不会被子类继承,其规则如上

第二个点是成员变量的隐藏和方法重写

子类隐藏的成员变量:子类声明变量时候变量名可以与父类重名==》子类对象和子类定义的方法使用了便是重新声明的成员变量

==》子类继承的方法所操作变量是被子类隐藏或继承的成员变量

方法重写:方法名字,参数个数,参数类型必须和父类的方法完全相同(也称方法覆盖),无法操作被子类隐藏的成员变量和方法

                 子类的构造方法中必须有父类的构造方法,使用super调用父类构造方法,super()说明父类使用默认的构造方法,

无法操作被子类隐藏的方法和变量

第三点abstract类与方法

关键字abstract修饰的类即为抽象类,可以无须含有抽象方法

abstract class A{

abstract int min(int x ,int y);//含有抽象方法的类即为抽象类,只许申明不许实现

int max(int x,int y)

return x>y?x:y;

}

抽象类不能用new 运算符创建对象,故不能用final 和abstract同时修饰一个类。

子类继承抽象类必须实现其方法,除非子类本身也是抽象类。

抽象类中可以存在变量,而接口中不允许存在变量(个人理解,接口中的必须要实现,所以有变量必须为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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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java cla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