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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 中的类和对象(1)

2015-10-07 21:02 260 查看
类的概念:

类是具有相同属性和行为的一组对象的集合、雷士对象的抽象:类可用Class来定义,类的变量和方法可被称为该类的实例访问,圆点符号用于访问对象的成员

对象:

对象是存在的具体尸体,具有明确定义的状态和行为,对象是类的实例:

封装:

隐藏属性、方法或者实现细节的过程称为封装

包:

包是将类组合在一起形成代码模块的一种机制;包可用package来申明,可用import来导入包

继承;

继承使得子类可以利用父类中定义的方法及属性、就像他们属于子类本身一样。它允许创建分等级层次的类。运用继承,你能创建一个通用类,它定义了一系列项目的一般特性,可用创建一个新类,新类是通用类的一个类型,具有通用类的属性及方法,同时新类可用增加一些自己特有的东西,可通过关键字extends来继承

继承的优点:

代码的可重用性:一旦设计和调试了一个类,则可以从其中派生出子类,可以轻松的自定义子类,设计应用程序变得更加简单;可以通过在子类中添加更多的方法来扩展现有类的功能,避免了冗余,也就是两个类中相同的代码只需要编写一次,代码的维护有更加容易,因为代码在一个位置,还可以减少代码的大小

多态

多态性是指“多种形式”,它使用不同的实例而执行不同的操作;多态性包括方法重写和方法重载;

重写(override):子类和父类的方法具有相同的名称和类型,仅重定义父类的操作而不引入新特征,用子类对象调用子类中的重写方法;Java实现多态性的一种表现形式

重载(overioad):类中有多个具有相同名称的方法,方法具有不同的参数列表,Java实现多态性的一种表现形式

(同一个类中,方法名称相同,参数列表不同或返回值不同(但返回值不能是唯一不同的地方))

成员变量;作为类的成员而存在,直接存在于类中

局部变量:作为方法或语句块的成员而存在,存在于方法的参数列表和方法定义中

成员变量与局部变量的区别;

class A

{

int a;//成员变量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int b;//局部变量

}

}

1.成员变量可以被public,protect,private,static等修饰符修饰,而局部变量不能被控制修饰符及static修饰;两者都可以定义成final型

2.成员变量存储在堆,局部变量存储在栈

3.存在时间不同

4.成员变量有默认值,(被final修饰且没有static的必须显式赋值),局部变量不会自动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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