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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出编写可重用、可扩展、可维护、灵活性高的代码需要经历遵循以下原则

2013-02-28 16:07 239 查看
1,"开-闭"原则(OCP):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这个原则说的是,在设计一个模块的时候,应当 使这个模块可以在不被修改的前提下被扩展。 换言之,应当可以在不必修改源代码的情况下改变这个模块的行为。 2,里氏代换原则(LSP):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一个基类的话,那么一定使用于其子类,而且它根本不能察觉 出基类对象和子类对象的区别。

3,依赖倒转原则(DIP):要依赖于抽象,不要依赖于具体。

4,接口隔离原则(ISP):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比使用单一的总接口要好。一个类对另外一个类的依赖性应当是建立在 最小的接口上的。

5,合成/聚合复用原则(CARP):又称合成复用原则(CRP),就是在一个新的对象里面使用一些已有的对象,使之成为 新对象的一部分;新的对象通过向这些对象的委 派达到复用已有功能的目的。简而言之就是:要尽量使用合成/聚 合,尽量不要使用继承。

6,迪米特法则(LoD):又称最少知识原则(LKP),就是说一个对象应当对其他对象尽可能少的了解。狭义的迪米特 法则是指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 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 个类的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广义的迪米特法则是指一个模块设计得好坏的一个重要的标 志就是 该模块在多大的程度上将自己的内部数据与实现有关的细节隐藏起来。信息的隐藏非常重要的原因在于,它可以使各
个子系统之间脱耦,从而 允许它们独立地被开发,优化, 使用阅读以及修改.。

灵活的使用设计模式可以在面对千变万化的业务需求是编写出可重用、可扩展、可维护、灵活性高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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