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知识点梳理
2012-10-27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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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请详见前博客《相关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法条》
1. 著作权的客体:
- 较比奇怪,但属于客体的异类:
* 口述作品
* 表演本身
* 建筑作品
- 非客体:
* 法律、法规,行政司法文件,以及官方译文
* 时事新闻
* 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公式
2. 著作权:创作后即产生,开始保护时间有不同:
- 中国人:创作后保护,与是否发表无关
- 外国人、无国籍人
* 所属国、经常居所地国,有签订协议、国际条约:创作后保护
* 首先在中国出版:首次出版后保护
* 首先在境外出版:首次在有签订协议、国际条约的国家出版后保护
* 首次在境外出版,30日内在中国出版:首次出版后保护
3. 著作权内容:
- 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可转让)
- 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
- 注意修改权和改编权的区别:修改权是修改原作品,改编权是根据已有作品创作新作品,比如,小说改编为剧本。
- 注意:出租权仅限于电影、类电影、计算机软件和录音录像制品。
- 注意:作者死亡后,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由继承者保护,无继承者,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4.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以自己的名义主张权利,包括:诉讼、仲裁。
5. 著作权的归属:
- 一般作品:所有权利归作者。
- 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意志,并承担责任的作品:所有权利归法人、组织。
- 职务作品(公民完成工作):注意,这里和专利法中的职务专利不同。
* 一般:所有著作权归作者,法人、组织有权优先使用,两年内不经同意不得以相同方式外用。
* 例外:使用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技术产品),作者有署名权,并可以得到奖励,其他权利归法人、组织。
* 例外:合同约定。
6. 著作权保护期:
- 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没有期限
- 人身权中的发表权,财产权,有期限。
* 公民:死后50年
* 法人:发表后50年
* 电影、类电影、摄影:发表后50年
* 录音录像:首次制作完成后50年
* 图书、期刊版式:首次出版10年
* 表演:表演后50年
7. 许可与支付费用:
- 不需许可,不需支付费用:
* 学习研究,教学,图书馆收录
* 执行公务
* 新闻,评论中适当引用
* 已发表作品,免费演出
* 艺术品的临摹、摄影
* 中国的、已发表汉言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作品
* 已发表作品,翻译为盲文
- 不需许可,需要付费,指明作者:
* 教科书(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
* 转载(声明不可转载的除外)
* 录音,使用已发表录音
* 广播、电视,使用已发表录音
* 广播、电视,使用已发表作品
- 需要许可,需要付费:
* 图书出版,报刊出版
*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或组织者付费
* 录音录像使用他人作品
* 广播、电视,使用未发表作品
* 电视,播放电影
8. 侵犯著作权的分类:民事侵权(47)和情节严重的侵权(48):
- 民事侵权
- 品质问题,但不涉及钱的
- 未经许可,拍电影、类电影,或者改编、汇编作品(给北影、八一厂开脱的。。。)
- 未付费的
- 出租
- 使用图书、期刊版式
- 未经表演者许可,直播或者录像(给电视台开脱。。。)
- 情节严重的侵权
- 盗版作品,图书
- 未经表演者许可,出版或传播
- 未经许可,复制广播电视的(什么叫不讲道理,明白了吧)
- 破坏保护措施,删除权利管理电子信息,假冒署名作品
1. 著作权的客体:
- 较比奇怪,但属于客体的异类:
* 口述作品
* 表演本身
* 建筑作品
- 非客体:
* 法律、法规,行政司法文件,以及官方译文
* 时事新闻
* 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公式
2. 著作权:创作后即产生,开始保护时间有不同:
- 中国人:创作后保护,与是否发表无关
- 外国人、无国籍人
* 所属国、经常居所地国,有签订协议、国际条约:创作后保护
* 首先在中国出版:首次出版后保护
* 首先在境外出版:首次在有签订协议、国际条约的国家出版后保护
* 首次在境外出版,30日内在中国出版:首次出版后保护
3. 著作权内容:
- 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可转让)
- 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
- 注意修改权和改编权的区别:修改权是修改原作品,改编权是根据已有作品创作新作品,比如,小说改编为剧本。
- 注意:出租权仅限于电影、类电影、计算机软件和录音录像制品。
- 注意:作者死亡后,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由继承者保护,无继承者,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4.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以自己的名义主张权利,包括:诉讼、仲裁。
5. 著作权的归属:
- 一般作品:所有权利归作者。
- 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意志,并承担责任的作品:所有权利归法人、组织。
- 职务作品(公民完成工作):注意,这里和专利法中的职务专利不同。
* 一般:所有著作权归作者,法人、组织有权优先使用,两年内不经同意不得以相同方式外用。
* 例外:使用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技术产品),作者有署名权,并可以得到奖励,其他权利归法人、组织。
* 例外:合同约定。
6. 著作权保护期:
- 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没有期限
- 人身权中的发表权,财产权,有期限。
* 公民:死后50年
* 法人:发表后50年
* 电影、类电影、摄影:发表后50年
* 录音录像:首次制作完成后50年
* 图书、期刊版式:首次出版10年
* 表演:表演后50年
7. 许可与支付费用:
- 不需许可,不需支付费用:
* 学习研究,教学,图书馆收录
* 执行公务
* 新闻,评论中适当引用
* 已发表作品,免费演出
* 艺术品的临摹、摄影
* 中国的、已发表汉言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作品
* 已发表作品,翻译为盲文
- 不需许可,需要付费,指明作者:
* 教科书(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
* 转载(声明不可转载的除外)
* 录音,使用已发表录音
* 广播、电视,使用已发表录音
* 广播、电视,使用已发表作品
- 需要许可,需要付费:
* 图书出版,报刊出版
*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或组织者付费
* 录音录像使用他人作品
* 广播、电视,使用未发表作品
* 电视,播放电影
8. 侵犯著作权的分类:民事侵权(47)和情节严重的侵权(48):
- 民事侵权
- 品质问题,但不涉及钱的
- 未经许可,拍电影、类电影,或者改编、汇编作品(给北影、八一厂开脱的。。。)
- 未付费的
- 出租
- 使用图书、期刊版式
- 未经表演者许可,直播或者录像(给电视台开脱。。。)
- 情节严重的侵权
- 盗版作品,图书
- 未经表演者许可,出版或传播
- 未经许可,复制广播电视的(什么叫不讲道理,明白了吧)
- 破坏保护措施,删除权利管理电子信息,假冒署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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