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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中父类和子类的类型转换解惑

2012-09-19 13:01 399 查看
我们平时经常在项目中经常会看到这样的场景,为实现java运行时绑定的多态性,以父类引用指向子类对象

Parent p = new Son()
这样做的好处是代码扩展性强,耦合性低。比如一个方法接受Parent的参数类型,那么我们可以再调用方法的时候传递任何一个继承了Parent类型的子类对象作为实参。这样就实现了运行时绑定。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通过p调用父类的方法,而不能调用子类的特有方法。所以如果我们想调用子类的特有方法的话就要通过强制类型转换来实现。

((Son)p).s1() 或 Son s = (Son)p
这就是父类和子类的类型转换存在的意义。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将父类引用指向父类对象,而后将父类引用强制转换为子类引用

Parent p = new Parent();
Son s = (Son)p;


java的开发者认为这样毫无意义,所以在开发过程中我们不能这样做,JVM会包类型转换错误的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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