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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有的【寄存】代码,【式样】变更,【参照】其他代码修正时的注意事项!

2012-08-30 23:02 225 查看
前言:

前一段时间做了一个[自动交换] batch 的处理(BTS01),

根据参照(BTC02)的代码来修正BTS01的代码使用共通部分的功能。

也就是说,之前BTS01中,使用公共方法实现的处理。

现在,要按照参照,写成自己的方法。

使用自己的方法。(不再去使用共通处理)

对于这种作业而言,一定要弄清楚三者之间的关系。

确认那些留用【寄存】,那些要使用【参照】。

【寄存】(下面情况一般都是使用寄存,但是也不完全)

一般而言【整体的逻辑】留用寄存,一些【异常处理的方式】也留用寄存寄存

(比如更新DB 0件时的处理,抛出异常时使用的方法,整体的处理顺序

,更新DB时的条件,在一个更新失败后,在finally中是否还有更新处理)

【参照】(下面情况一般都是使用参照,但是也不完全)

而【具体每个方法的实现】逻辑,根据参照

(DB更新时所更新的字段,更新DB前的条件)

【式样书】

式样中有时会提到【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这种情况下,式样书的修正部分,一般是从参照的代码的式样书中直接复制的)

(但是对于整体的异常处理,有时还是有区别的)

总之,这种作业时,具体留用谁,参照谁,一定要确认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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