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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fective C++》读书笔记之item39:明智而审慎地使用private继承

2012-08-22 19:58 302 查看
1.private继承意味着“根据某物实现出”,只有实现部分被继承,接口部分应略去;它只在软件“实现”层面上有意义,在软件设计层面上没有意义。private继承而来的基类成员都会在派生类中成为private属性;如果类之间是private继承关系,编译器不会自动将一个派生类对象转换为基类对象。
2.private继承和复合都是“根据某物实现出”,在设计时应尽量使用复合,少使用private继承。原因有:

(1)private继承能够重新定义基类中的虚函数(即使不能调用),很多情况下是应该阻止的;而复合很容易控制成员的访问权限。
(2)复合能够使编译依赖性降低。

但是,在所谓的“空白基类最优化”(EBO)情况下可能会需要private继承:对于一个不包含任何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的空类对象成员,如果以复合方式调用,会占用一些内存(C++规定凡是独立(非附属)对象都必须有非零大小,注意它不适用于派生类中的基类成分这一情况),而在采用继承的情况下不会占用内存。这种情况很少见,绝大多数情况下还是应当遵循“宁可使用复合,不使用private继承“的原则。
3.实例:假设已有计时器Timer类:

class Timer{
public:
explicit Timer(int tickFrenquency);
virtual void onTick() const;
...
};


假设一个新类Widget想要使用onTick()的功能,可以采用继承的手法:由于public继承是is-a关系,并且也不应当让客户看到该函数导致误用接口,因此不应当使用公有继承。合适的方法是采用私有继承。
同时也可以采用复合:

class Widget{
private:
class WidgetTimer : public Timer{
public:
virtual void onTick() const;
...
};
WidgetTimer timer;
...
};


它同时使用了public继承和复合,并引入一个新类WidgetTimer,这样可以(1)防止重新定义Timer里的虚函数;(2)使编译依赖性降低至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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