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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针对互联网上网、提供上网服务的一些要求

2009-05-11 13:20 246 查看
对上网者和提供上网服务者的共同要求



《安全上网守则》



对提供上网服务者要求



《安全责任书》



对提供上网服务者落实的技术措施



要求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公共上网场所安装取得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通过省公安厅测试的安全管理系统,并实现与公安管理平台联网,签订《联网单位落实安全审计技术措施责任书》。安全管理系统主要功能:上网记录、流量分析、安全中心、网安审记、(内容监视)、访问控制、带宽管理。



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者



备案 提供管理、技术、设备、安防情况,进行信息安全等级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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