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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来势汹汹的小蚂蚁

2006-10-21 19:53 393 查看
近多天来一直很关注腾讯与PICA之间的官司,只是没有想到这件事情会拖这么长的时间,原以为腾讯大哥很容易搞定这个小皮咔的,万万没有想到事情非但解决不了,还带来了很大是影响。小皮咔的知名度是越吵越响了,腾讯对于这场官司来说怎么都是个输家。难道腾讯没有想过这样的后果吗?我都想到了,腾讯不可能没有想到。但是腾讯为什么还要这样去做,我始终搞不明白。难道真的是这只来势汹汹小蚂蚁对他产生了威胁,而不走到不得不办他的地步?继续思考。。。。。。

想起去年微软对Google发起的那场声势浩大的诉讼,到最后也是没有真正改变双方竞争格局的走势。法律好像对互联网上的事情怎么管都管不好,至少在中国互联网里是这样的,互联网制度真的有待进一步完善。像腾讯和PICA,当法律对他们无效的时候,无疑便成了最具传播效果的一种方式。腾讯,自然是亏大了。

在即时通讯(IM)领域,如果说腾讯是头大象,那么其他的竞争对手无疑就是一个个小蚂蚁。然而出人意料的是,这头大象突然向小蚂蚁发飙。近日传出消息,腾讯将北京掌中无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该公司2005年初推出的移动IM工具PICA 侵犯了腾讯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及采用了不正当竞争行为。

详细的解释就是PICA通过技术手段单方面和QQ互联互通,使得PICA的注册用户可以和自己的QQ好友交流,以及PICA提供免费的移动服务,导致“移动QQ用户的注册数量明显下降,公司移动QQ服务的营业收入同时大幅下降”。

且不说官司本身的输赢,单就公司的竞争策略而言腾讯其实已经输了。即使官司打赢了,腾讯所得到的也只不过是500万元人民币和掌中无限停止相关的一些行为。但据相关法律人士介绍,根据中国法律程序,单是这个官司要最终出来一个结果就需要耗上1~2年时间。500万元人民币对于财大气粗的腾讯而言更是没有任何实质意义。

再看看被告,也就是掌中无限得到了什么。作为一家并非知名的公司,经此一案相信必将名声大噪。试想即使该公司在两年之内砸出500万元的营销费用,也绝对不及被腾讯起诉带来的品牌传播效果强烈。更糟糕的是,腾讯竟然还在诉状中将该公司定义为“业界具有领导地位的经营者”。当然还有无数的同情心,弱者总是会受到普通人的同情,无论过程谁对谁错。以腾讯目前40亿美元的市值和每季度数千万美元净利润的身价,去起诉一家尚没有盈利的小公司,其效果可想而知。

一个大公司该以什么样的竞争策略面对来势汹汹的小公司?这是一个永恒的命题。自人类有商业史以来,大公司和小公司之间的博弈便从未停止过。这一命题也是推动商业社会前进的动力之一。在中国的互联网行业,这更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有一句深刻的评论便是“中国互联网每三个月便是一个时代”,虽然有点夸张但很好地表露了国内互联网行业竞争和沉浮的残酷性。

首先要指出的是,在中国的互联网行业,诉诸法律是解决竞争问题的下下策。似乎从来没有一家公司能够经由法律途径得到竞争上的真正利益。就算是在法律机制已经非常完善的美国,大名鼎鼎的微软去年对Google发起的那场声势浩大的诉讼,也没有真正改变双方竞争格局的走势。

面对小公司的来势汹汹,大公司的一个聪明做法是不能自乱阵脚。尤其是在公共传播方面,大公司不能轻举妄动,正所谓不战而胜。否则最终得益的很可能是站在对立面的小公司。而法律途径无疑是最具传播效果的一种方式。

然后真正的反击应该来自大公司内部。向来被小公司取代的大公司,其祸端都是出在自身内部。当遇到小公司的强劲挑战时,大公司明智的做法是先审视自己的公司肌体有没有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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